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日,为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供应链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征求意见稿》强调,对网络产品和服务及其提供者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应坚持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第三方评价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实验室检测、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背景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安全审查,将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审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种风险,即产品和服务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产品及关键部件研发、交付、技术支持过程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用户相关信息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实施不正当竞争或损害用户利益的风险;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风险。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协调网络安全审查相关重要问题。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并不定期发布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评估报告。
据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