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治理”研讨会在京召开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与《民主与法制》社联合主办

“电信诈骗治理”研讨会在京召开

反电信诈骗联盟(筹)揭牌

  本报讯(记者王涵) 日前,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民主与法制》社联合主办的“电信诈骗治理”研讨会暨《反电信诈骗研究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傅昌波、《民主与法制》社社长周占华、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刑侦支队颜金金、中国移动北京设计院总工程师马奔腾等30余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由傅昌波主持。傅昌波表示,经过近两年的综合治理,2016年我国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发案上升的幅度已逐步收窄。此次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联合《民主与法制》社就“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开展专题研究,目的是客观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社会影响面,准确评估各地各部门联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成效,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格局。

  《民主与法制》社社长周占华表示,电信网络诈骗不仅严重扰乱电信网络秩序,对公共秩序构成威胁,而且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严重损害我国法治国家形象。周占华表示,打击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需要政府立新规,建新制,出重拳,强预防,还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主与法制》社作为一家中央级政法类媒体,更有义务、有责任参与其中。本次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倡议发起反电信诈骗联盟是个很好的开始,未来双方会有更深入的合作。

  据记者了解,为准确了解情况,联合课题组专门设计组织了一轮在线问卷调查。通过两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搜集了2000份有效调查样本。本次《报告》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影响情况”“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成效”及“改进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建议”的不少内容来自对这些调查数据的深入分析。

   

打击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报告》认为,自2015年11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大幅上升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上升幅度已逐步收窄,2016年9月以来已连续三个月发案同比下降,单月降幅分别为15.4%、11.9%和31.8%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针对“您对近年来国家机关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成效是否满意?”选择“非常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60.2%。有关“您听说过以下哪些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措施?”的调查结果显示,“开展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行动”的选择率高达69.45%,“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选择率均在50%以上,“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打击7个职业电信诈骗犯罪重点地区”的选择率分别为46.7%和39.85%

  有关“您认为哪些部门或机构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成绩突出?”的调查结果显示,“政法部门”的选择率高达66.25%,“电信机构”“网络安全公司”“金融机构”的选择率分别为39.25%、37.4%、36.65%

  《报告》指出,通过分析调查样本可以看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安全企业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决心,以及为公众所认可的实实在在的成绩。

   

84%受访者曾遭电信网络诈骗骚扰

  《报告》指出,84.15%受访者曾经受过电信网络诈骗的骚扰,其中超过10%的受访者被骗过钱财。可见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毒瘤,困扰多数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

  在受骗金额方面,约65%的受害者被骗金额在3000元以内,被骗金额超过1万元的约占1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82%的受害者表示被骗资金未能追回。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21966元,电信网络诈骗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在“遭受诈骗后采取了什么措施”这个问题上,33.98%的受害者选择“报警,不能让其他人也受骗”,12.14%的受害者选择“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把骗子骂一顿”,32.04%的受害者选择了“自己认栽,下次吸取经验就行”。也就是说,约44%受害者认为被电信网络诈骗骗走的钱款难以追回,即使报警也是徒劳的。这一方面说明公众依法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许多受害群众对打击诈骗犯罪及追赃效率信心不足。

   

要完善公民信息保护制度

 

  记者发现,本次《报告》梳理了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为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的同时,也提出了诸多阻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渠道的改进建议。

  关于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的“实名制”制度,《报告》指出,应重点关注“实名制”背后的“记名制”,防止实名制流于形式。《报告》指出,由于电信企业技术和管理上的缺陷,现有的电话卡实名制充其量只是记名制,“实名”背后并不一定是使用者本人,因此必须完善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报告》建议采取“三位一体”的电信入网开户模式,即开户须提供真实身份证件、摄制本人影像、保留本人指纹。

  此外,《报告》还建议立法机关进一步健全个人信息保护,要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内涵、外延等做出更为确定的法律规定。

  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安全责任、监督检查等制度,《报告》建议,国家机关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履行职责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对于商业、公共机构、媒体、个人等非国家机关的信息处理者,须经过政府信息管理机关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核准擅自处理个人信息的,由政府部门予以取缔并查处。擅自泄露滥用信息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筹建反电信诈骗联盟

 

  研讨会期间还举行了反电信诈骗联盟(筹)的揭牌仪式。

  据介绍,反电信诈骗联盟是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和《民主与法制》社联合倡议发起的社会支持网络,其目的是汇聚电信、金融、互联网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的力量,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协助和支持。

  据了解,反电信诈骗将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下,开展反电信诈骗的研究、倡导、培训、救助等工作。主要承载六大功能:一是动态跟踪,汇集整理、聚合分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各类信息;二是技术支持,组织相关通讯网络企业,协同开发推广反电信诈骗的新技术;三是传播倡导,开展多渠道宣传反诈骗意识活动,增强社会认知,提高公众防骗意识;四是培训预防,组织专家研发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培训课程,到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区开展系列防骗培训;五是救助援助,筹集社会资源,对重特大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实施必要的救助,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六是交流合作,组织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论坛、专题研讨会等,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提供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促成交流合作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