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正宁县宫河收费站涉嫌违建

    本报讯(记者温家玉 冯雷) 近日,本社记者接到群众反映称,甘肃省庆阳市交通局以甘肃省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立收费管理站文件的名义,在该市正宁县宫河镇G211国道上,违规设立宫河收费站。

    记者了解到,“宫河收费站”是201410月份建成的,地处庆阳市正宁县宫河镇北堡子村。

    据北堡子村陶姓村民反映:此收费站按批文应建在303线省道上。结果此站借用批文,却建在211国道上,当地百姓到农田干活都要交费。当时,在扩建修路时,县政府硬性给每位群众摊派泥石6方,折合人民币120元;凡是县上领财政工资人员硬性扣发工资150元,沿路各村无条件扩路占地20多亩。

    家住在农村的干部,开车每天都要途经收费站,要交16元。老百姓更是不便,骑一辆摩托车去农田干活,都要交4元,到了农忙季节,几乎天天要路过收费站,都得掏过路费。

    14日下午,记者在宫河收费站采访时证实,根据文件,该收费站应建在303省道上。据了解,303省道是从陕西铜川经过县城到庆阳市,并不经过宫河收费站。对此,记者请收费站相关领导做出解释,未果。

    15日,本社记者在庆阳市公路局,就“这个收费站是否建在G211国道上”采访徐姓所长。他指着墙上张贴的《S303线长官路口至正宁至长庆桥二级公路养管线路示意图》解释说,图上显示“在G211国道上”。

    不过,记者获取的[甘政函(2013140]《关于设立省道303线长官路口至正宁至长庆桥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里显示,该文件是依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道303线长官路口至正宁至长庆桥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请示》[庆政发(201386]批复的,明显批建不符。

    记者了解到,正宁县环保局于去年719日出具的“关于正宁县宫河收费站环境信访问题请示庆阳市环保局”报告上显示:“噪声污染。该收费站距居民区较近,最近的不足20,减速带较多,车辆经过减速带产生的噪音、震动较大,且未采取任何隔音降音措施,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