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记者冯雷 □朱柯如) 1月17日下午,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2016年,陕西省加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26次主任会议。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通过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5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2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调研86次,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做出决议决定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3人次。
为做好该省的换届选举工作,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共组成五个督查组,分赴26个县区50多个乡镇调研指导,督促落实“九严禁”“九个一律”等换届纪律。全省县乡3200多万选民直接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8万余名。
2016年,陕西省全面修订地方立法条例,分两批审查批准了10个设区市的市地方立法条例,系统性制定修改7项立法工作制度。审查批准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注重民生领域立法,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婚产假、哺乳假、独生子女补助金等条款进行细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修订建筑节能条例,完善建筑节能措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修订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完善体系,明确范围,夯实责任主体,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2016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通拥堵等问题,连续两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明察暗访。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大信访事项督办力度,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025件次。
着眼突出环境问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邀请专家和新闻媒体,深入6市24县区看现场、查问题、促整改。连续五届20多年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长期跟踪监督关中地区大气污染及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问题。
陕西省将制定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对77个承办单位中代表满意率高的省发改委等10个单位予以表彰。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66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2.79%,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99.85%。
2016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精准脱贫,牵头协调11个省级部门完成17个扶贫项目,促进对口包扶县乡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机关24个党支部、100多名厅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镇安县丰收村67户贫困家庭,“用真情、真扶贫”做法受到国务院扶贫工作督查组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