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专门化法律文书写作专题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日前,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联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协同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办,华中师范大学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环境司法专门化法律文书写作专题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朝琴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武汉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共11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王树义,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所原研究员、原《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主编、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刘作翔,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以及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江汉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等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文书学写作研究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还邀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法律文书调研工作的资深法官参加。

  会议开幕式由具体承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杨凯主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王树义,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杰分别代表武汉大学、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和在汉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研究团队致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到会表示祝贺。

  王树义教授代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就本次会议在武汉大学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从历史维度分析和总结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与发展趋势,概括介绍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近几年来10个研究团队310位教授的团队创新总体研究成果。王树义教授介绍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司法理念、司法文化、司法制度、司法理论、司法运作、司法改革等6个方面积极推动司法向文明方向发展的研究路径与方法,介绍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理论研究的实际情况,倡导通过环境资源法学和法律文书学跨界与交叉学科研究成果丰富和深化各学科领域对促进司法文明的研究。

  马宏俊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致辞,就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定位,指出司法文明建设中当前存在的司法公信力降低的现实问题,提出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法律文书写作应当更多发挥法官的能动性,体现个性化,贴近百姓和贴近生活,提倡不同案件的法律文书应当区别对待,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不要一味追求格式和样式的统一。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杰代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武汉的研究团队致辞。蔡杰教授认为,把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与法律文书学结合起来进行交叉学科学术研究,不仅具有理论创新价值,而且具有解决环境资源污染现实问题的实用价值,值得法律文书学研究者积极参与。

  本次专题学术研讨会围绕“环境司法专门化与法律文书写作”主题,分为四个专题研讨单元进行深入研讨。第一专题研讨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杨凯教授主持,研讨主题为“案例指导制度与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所原研究员、原《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主编、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刘作翔作了“案例指导制度在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中的指导作用”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朝琴作了“案例指导制度对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影响与指引”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卓朝君作了“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法律文书写作相关问题”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高利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柯坚作了点评。

  第二专题研讨单元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朝琴主持,研讨主题为“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与环境审判判决书说理方法”。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石先钰作了“环境公益诉讼相关问题”主题发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赵黎作了“关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项的若干思考”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安秀萍作了“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中的表达方法”主题发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杜群和副教授李广兵作了专业学术点评。

  第三专题研讨单元由武汉大学教授柯坚主持,研讨主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持续发展对法律文书写作的特殊要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黄怡作了“环境资源诉讼中起诉状的写作方法”主题发言;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肖登辉作了“环境资源行政审判中的事实表述”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忠民作了“案例指导制度背景下典型环境案例的编写”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杨凯作了“法律文书案例数据库建构与环境资源审判裁判规则的形成”主题发言;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石先钰和王清军作了专业学术评议。

  第四专题研讨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石先钰主持,研讨主题为“资源环境审判典型案例法律文书研讨分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赵黎详细介绍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的天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赔偿案件终审判决书的写作背景、写作过程和写作难点问题,提出合议庭法官在环境资源审判文书写作的困惑与思考。这份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二审判决书引发全体与会者的研讨热情,法官、学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积极参与集中研讨。

  各单元主题发言涉及环境司法专门化与法律文书学交叉学科研究的各个层面,既有对传统法律文书写作状况的宏观考察,又有微观层面上的文书展示和制度析理。学者和法官共同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性的问题,反映出目前国内关于这一交叉学科研究主题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最前沿的实证与应用研究水平。

  专题研讨议程结束后,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杨凯主持了会议闭幕式,并对本次专题研讨会学术观点进行了总结,提出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研究和法律文书学研究要注重运用学科交叉融合的全新研究方法,倡导法律文书学研究要多进行跨界研究和接地气的实证研究,注重法律文书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广泛开展与其他学科结合进行应用型研究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