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县探索解决医患纠纷新途径

  本报讯(记者冯雷 囗吴太勇) 面对新形势下医患纠纷矛盾的新特点,陕西镇安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解决医患纠纷新途径,率先成立了全市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368人次,受理医疗纠纷109件,调解109件,履行率100%,涉及当事人263人,涉及金额766.29万元,其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县医调委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标准化调委会”。县医调委主任先后被司法部、司法厅授予优秀调解员。

  积极探索和创新,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实现专业化。镇安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来抓,支持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县政府专门制定并发布了《镇安县医疗纠纷预防调处办法(试行)》,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县医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并将医调委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办公场地,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和规章及政策保障。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和任务;聘请原司法局局长担任医调委主任,县人大、县法院、县医院等5名退休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组建了由法学、医学、调解和保险专家库,共25人,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咨询、评估分析、责任划分或参与疑难纠纷调解,实现调解“零诉讼、零反悔、零上访”的目标。

  创新调解方法,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人性化。调委会对前来咨询、申请调解的当事人及家属热情接待,给患者或其家属一个倾吐苦水的机会,平息他们心中的怨气,缓解双方思想情绪,当好“第一道防火墙”。在调解中,始终坚持司法鉴定和专业综合分析评估作为调解的重要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客观公正调解,赢得医患双方的信赖。调处过程中,县医调委作为第三方,不偏不倚地开展调解,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增进双方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履行。

  建章立制,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为了促进医疗纠纷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县医调委坚持从抓建章立制促规范运作入手。先后制定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办案质量。同时,制定完善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调解档案统一规范制度。

  整合部门资源,落实保障措施。在探索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新机制的过程中,围绕“预防、调解、处置”三个环节,建立了“联动处置、保险理赔、救助帮扶”一整套工作运行保障机制。近年来,累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4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8件,提供民政救助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