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把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界限

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严肃查办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加强司法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并对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简称“《意见》”)。据悉,近三年,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较前一年下降幅度达39%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20141月至2016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090141701人,金融诈骗案件3754543613人,其中涉众型犯罪集资诈骗案件2530383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66028455人;起诉合同诈骗案件1786323550人,职务侵占案件149492218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238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6361件。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介绍称,从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情况看,近三年来此类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不当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01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644件;2015年,受理案件1712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542件,分别较前一年下降39%42%2016111月,共受理1437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182件。

  据了解,20141月至201611月,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950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撤案5368件,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96813468人,提起公诉1375524418人;全国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844510244人,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8086982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68748538人。

  2016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187440人;立案侦查环保领域涉嫌滥用职权犯罪181人,玩忽职守犯罪384人;在商业贿赂领域产权交易环节,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47人;在土地领域审批出让开发利用环节,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142人,滥用职权犯罪142人,玩忽职守犯罪80人。

  韩晓峰还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根据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涉及商标侵权犯罪,仅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就批捕涉商标侵权犯罪嫌疑人4200多人。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及亮点进行了介绍。他表示,《意见》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规范改进司法行为,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大程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依法惩治侵犯产权职务犯罪,依法化解产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做到有错必纠,对重大侵犯产权刑事案件、重大妨害产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关键要严格坚持‘四个原则’,即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疑罪从无原则”。

  另外,最高检还发布了“杨某严重侵犯国有资产收益案”“崔某收受非公有制企业贿赂案”等9个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