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法学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获各界点赞
本报讯(记者李锐忠 张丽娥)2016年11月中旬,广东省法学会调研组赴东莞开展“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调研,为12月举办第八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作前期准备工作。调研组由省法学会副会长何广平带队,省法学会副会长何桂复、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双梅,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法治报》《民主与法制》社广东记者站记者参加了调研。
“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是由广东省法学会牵头举办的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政企互动为主的活动,联合主办单位还有省工商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省中立法律服务社、《法治社会》《南方法治报》共七家单位。这是广东省法学会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服务“法治广东”建设,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困难的又一创新举措。沙龙活动两至三个月举办一期,至今已成功举办七期。
“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以广东省内民营中小微企业为对象,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收集归纳企业急需解答的涉法问题及相关案例,再将这些问题分门别类,由相关法律专家和实务部门预先研究,确定时间后将政、企、学界代表汇聚一堂,现场问答互动——这是每一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的“正确打开方式”。这样的活动自2015年8月至今,已经举办了七期,由于每次活动主题针对性强,能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反响热烈,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企业代表的好评。
能为企业“解渴”的聚会
2015年8月14日下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首期活动在广州市羊城创意产业园举行,主题为“构建法治新型政商关系”,活动由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中国法学会副巡视员崔秀娟带队赴粤参加活动。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郭汉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朱京平,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刘红兵,省农信联社副主任龙富章,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等出席活动。来自“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顾问单位的顾问,130多家企业的企业家代表,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的法学教授参加了本次活动。
崔秀娟称,自2014年换届以来,广东省法学会创新进取、虚功实作,法律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广东省法学会创新举办“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意义非常重大,贯彻落实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三个服务”: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梁伟发向到场的嘉宾和企业家们介绍了“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设立的初衷,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并对如何使沙龙活动平台化、常态化,效果持续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活动提问环节,企业代表提出的有关行业规范、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员工社保等法律问题或办事程序难题,得到了相关人员的解答。首期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交流顺畅,开了个好头。接下来的六期,沙龙活动以“家族企业发展中的风险防范”“企业法律权益维护与风险防范”“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与治理理论实务解析”“职业经理人制度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支持及法律保障”“依法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为主题,讨论的都是企业目前最关心而且必须面对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七期沙龙活动有四期关注“风险防范”。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某知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永忠律师告诉记者,法律风险是可以防控的,相对于事后补救来说,防控对于企业来讲更有意义。如果把企业发展看成一辆行驶中的汽车,那么风险防范就是刹车。沙龙活动的法律风险防范话题见微知著,是对企业家和企业最好的帮助。
对于风险防范,粤西一家中型照明企业的负责人洪先生深有体会,他向记者讲述:开始办厂时,因为法律风险意识不强,与客户交货、打款都是口头确认,没有书面凭证,后来一个大客户拿了他的几批货后赖账,打官司没证据,他只好吃哑巴亏,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此后,他开始加强法律方面的学习,并在公司设立法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依法管理企业,现在企业已经成为当地纳税的大户。洪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以法兴企活动针对强,平台很大,企业既能学法,又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很是“解渴”。
实际上,“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对于企业来说不只是“解渴”,还能为企业提供“养分”,梁伟发会长曾在第一期活动上指出,七个主办单位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政策解读、宣传推介、贷款等六项服务内容,此外,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等12家顾问单位,每期都派业务代表参加活动,现场为企业解读政策、答疑释惑,顾问单位通过“以法兴企”这个平台,主动作为,积极发声、与企业正面沟通、对企业进行正面引导,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正能量和正面示范。“如果我们不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这个文化沙龙的目的就达不到,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三严三实为企业服务。”梁会长的话掷地有声。
活动效果获各界称赞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告诉记者,“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是纯公益性的活动,主讲人和答疑专家都是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举办一年多来,活动的意义和效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市政府职能部门、企业、法学法律专家、新闻媒体的一致认同。
据了解,“以法兴企”活动自2015年8月开始至今,已分别在广州、深圳、汕尾、江门等地成功举办了七期活动,地域涵盖了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各类型民营企业,服务对象广泛而有代表性。累计有600余名企业家参加活动,总参加人数近千人。经过不断改进完善,活动已基本形成了合理、有序、协调的工作模式,活动形式大气、简洁,活动内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活动影响力已初步形成。
第一期活动于2015年8月14日在广州羊城创意产业园举行,主题为“构建法治新型的政商关系”。中国法学会领导专程前来指导活动。第二至第四期活动,先后于今年1月、4月、5月与广东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深圳市泉州商会等商业协会合作,围绕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确定了各期主题重点问题,给予企业前瞻性、防范性的法律指导,并针对具体问题及案例进行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五期、第六期活动尝试由地级市法学会来承办。汕尾市法学会联合汕尾市工商联于2016年6月2日举办了第五期活动,“以法兴企”活动首次深入基层走进地级市。
对于企业在活动上提出的热点问题,活动后由省法学会请专家学者撰文进行深入解答,并在《羊城晚报》“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专栏予以刊登;对于活动中未能解答的问题,活动后由省法学会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对接,收集整理企业的困难、疑惑及意见建议向立法、执法部门反馈;对于企业的具体法律问题,则由广东中立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在活动同时,媒体跟踪报道,影响力扩大到全社会。活动每期都有预热稿宣传造势,后期有专稿,对活动进行深入报道。当地主流媒体还设置专栏对活动中提到的法律问题,邀请专家学者供稿,进行后续深入解答,对“以法兴企”典型事例和心得体会进行宣传报道。到目前为止,主办单位《羊城晚报》特别策划了25篇报道,其中预热稿6篇,活动专稿7篇,专家解读3篇,“以法兴企”对企业的影响效果报道7篇;《南方法治报》先后推出12篇报道。各大主流媒体及网站如新华网、光明网、央广网、民主与法制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凤凰网、新浪新闻、网易新闻等均对“以法兴企”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中国法学会高度评价“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称其充分发挥了法学会服务基层的职能,意义重大。中国法学会网站对“以法兴企”活动模式进行了宣传推广。
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常感谢“以法兴企”平台提供了宣讲政策、拓展工作的机会。例如参加第四期活动的深圳市国税局,将参加活动宣讲“营改增”政策的工作汇报给了国家税务总局督导组,得到了督导组的肯定。第六期活动得到了江门市委市政府的认同与大力支持,江门市副市长蓝华在致辞中表示,时值江门市获得“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一周年,活动主题与江门市中心工作高度契合,成为了江门市政府服务“小微双创”的创新举措。
部分企业在活动后通过省法学会牵线搭桥,协调专家学者继续为他们答疑解惑。例如参加第二期活动的“企二代”表示,“以法兴企”活动为家族企业的传承发展创新提供了法治启迪。第三期活动承办方省流通业商会会员企业在活动之后还专程找到专家学者请求指点。第四期活动承办方深圳市泉州商会直言:“以法兴企”活动让企业家们感受到了政府对企业实实在在的关注、扶持与帮助;商会秘书处向省法学会赠送了锦旗,感谢“以法兴企”活动送法进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