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引导取证办公室

    本报讯(记者王翀鹏程)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驻门头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北京市首家检察室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同时揭牌、同步进驻的单位,也是北京市首家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引导取证办公室的检察室,系北京市第六家成立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

    据了解,设立检察室是为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强化监督工作,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下一步我院将依托派驻中心检察室这一创新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过登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查阅相关信息,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同时,不定期通过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活动,提高监督成效。”门头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陈宏博表示。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突出监督和配合定位,门头沟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还率先成立全市首家引导取证办公室,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检警合作办案模式。

    揭牌仪式后,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侦查监督工作办法》《关于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案件移送及受理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