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为直播行为立规
针对网络直播存在的乱象,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网络直播新规将给一些不合法的直播行为立规。
新规出台后,对直播平台以及主播甚至是观看者的限制条件骤升:对网络主播实行“实名制+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禁止重新注册账号,这一规定有永久性封杀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有了这样的制度保证,一些主播想靠色情“碰瓷”时,就会有所顾忌。新规对观看直播的用户也提出了要求,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所以今后直播的弹幕中低俗言论会减少。
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要求双资质
《规定》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简而言之,就是说平台需要牌照,主播需要实名。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随着直播行业的发展,现在充斥着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等不和谐内容。“先审后发”系为用户把关,净化直播环境。
除此之外,《规定》还要求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试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而其他类型直播,则需建立内容审核平台,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大的直播平台基本都能做到出现问题随时终止直播,但是小平台的技术能否实现就不得而知了。
实行实名制和“黑名单”制度
《规定》提出了一个“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直播平台和平台上的直播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对互联网直播用户需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需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黑名单”的建立扼杀了主播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问题主播”一经查处,所面临的将是被永久封杀,与这个行业彻底告别。实名制加黑名单这一规定,被称为互联网直播史上最严监管,在规范直播市场的同时,无疑也会带来新一轮的行业淘汰机制,有人说,直播行业有可能经历一次雪崩式的阵亡,但显然,只有这样,刮骨疗毒的功效才能最终显露出来。
除了直播平台和主播,观众也是直播的重要部分,因此《规定》对直播观看者也做了要求,用户在参与直播互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在直播中存在的弹幕或观看者留言暧昧甚至污秽问题,今后直播平台应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从外部来看,解决直播乱象,离不开监管的规范,此次最严监管落地,将倒逼直播行业向理性发展,有助于让法治与诚信重回直播市场。从内部来看,解决直播乱象,更离不开平台自身对新业务模式的探索。史上最严直播新规对直播平台门槛和技术的设限势必会带来直播市场的一次大洗牌,对于无法获得资质的平台,将快速退出“直播江湖”,而那些留在市场的平台,在放下了踏足灰色地带的侥幸心理之后,也将面临一次自我的内容革新。未来的直播将从“颜值”模式走向“内容”模式。对于直播平台以及“网红”主播来说,拓展直播边界、开发多元盈利模式,用内容及价值留住粉丝,才能够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摘自《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