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江陵一中推进“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创建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黄万武 王明圣) 湖北省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着力推进“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创建活动,狠抓青少年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深化信息化引领综治工作。今年以来,校园安全零事故。
强化综治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并完善《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安全工作预案及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全校各处室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综治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职责,与各处室签订《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处室〉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并把工作绩效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完善和落实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了解掌握社会治安信息、动态,及时调整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校园安全整治力度,有效维护校园安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加强住校学生管理,确保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使全校师生知法、懂法、守法;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开展防盗、防火、防诈骗、防传销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德育感染力,自觉抵制邪教组织、敌对势力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