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铁岭市法学会举办干部培训班
本报讯(记者李秀智) 日前,辽宁省铁岭市法学会在铁岭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干部培训班。铁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建军,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维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会长魏荷,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满军,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钱红军,以及各县(市、区)法学会会长、秘书长、部分乡镇(街)法律顾问站站长,共计100人参加了培训班。
辽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应邀参加培训班并作了题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助推基层法治建设》的专题辅导;市委党校副教授梁亚兰应邀作《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授课;辽宁省律协副会长、国家一级律师、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辽宁正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杰在培训班上现场答疑。
郝建军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并全程参加了培训。他在讲话中指出:法学会要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作“法治铁岭”的倡导者、研究者、实践者。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己任,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切实找准位置,选准角度,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智囊,发挥好调查研究功能,为党委积极建言献策。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吸纳人才,团结、凝聚、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创造性开展法学会工作,从当地实际和法学会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法学会的定位、规划好法学会的发展方向,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
院国强围绕法学会的历史沿革、性质、地位、职能、任务和中国法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对基层法学会的要求,以及法律顾问站的主要任务等,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市、区)法学会如何有效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如何围绕大局为党委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辅导授课。讲课内容全面具体,既具有理论高度,又符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县(市、区)法学会干部和法律顾问站站长来说,开拓了视野、指导了实践、推动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解疑释惑作用。
梁亚兰副教授在授课中讲道:领导干部要重视法治思维养成,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平时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还要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
刘昌杰就留守儿童、征地补偿、儿女不孝、物业维修、遗产继承等法律问题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各种法律难题,在现场作了答疑。
会议最后,王满军作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本次培训班取得的成果,并强调省领导和市领导对培训班的重视。他指出,通过这次培训,大家提高了认识、增长了见识、明确了目标,并对县(市、区)法学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切实提高对法学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法学会领导在两级干部培训班的讲话精神,有力、有效推进法学会工作,使法学会工作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要认真统筹好各项工作,鼓足干劲、理清思路,加满油、充足电,“趁热打铁”,坚持高标准统筹好各项工作。要于年底前实现县级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要积极推进“一村一顾问”的建设试点。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提升自身工作水平。要学以致用,提高素质,力求在提升能力上见成效。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凝聚共识,找准定位,勇于创新,善于借力,充分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加强法学会各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