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基层法学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本报讯(记者贺宏飞 □董耀平) 青海省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实现全省县级全覆盖以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边建边学、边学边干、边干边总结提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整合力量、弥补短板,

充分实现多方共赢

  地方基层法学会在人、财、物资源方面都相对短缺,各地法学会把握融合共赢的时代特征,在整合力量上做文章。秉持功成不必在我、成果不必独占,借船出海、借梯登高的思想,积极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弥补工作短板,实现人才、工作、成果互通共享。玉树州法学会有20余名会员是政法干警,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州法学会充分利用这一便利条件,推荐其中10多名会员成为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化解,在推动法学会工作的同时助推综治维稳工作,取得“多赢”效果,受到各有关单位的认可好评。

  服务地方、小中见大,开展法学调查研究。地方基层法学会由于受地域局限,缺乏院校、科研单位资源和高尖端法学人才,很难产生重量级的法学研究成果。但是,各地法学会本着“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最接地气的特点,在做好“小文章”上下功夫、出成果。海西州积极组织会员申报涉及司法体制改革、民族性群体性事件防控对策研究、藏区维稳长效机制及法律问题研究等重点、热点问题方面的论文36篇,先后有11篇论文获奖;玉树州法学会组织会员围绕法治玉树建设、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纠纷调解等内容开展调研,共征集16篇论文,争取年底举办玉树州法学会年会和“法治理念与法治玉树”论坛,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点评;西宁市、海东市、果洛州等地法学会也纷纷结合当地领导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

开展法治宣传,

进行公共法律服务

  根据省法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双百”暨政法大讲堂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要求,各地法学会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民族地方特点,创新性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服务活动。截至目前,黄南州今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70余次、重点寺院法治讲座63期、深入僧舍送法上门1426人次,在全州8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法治图书角,发放各类涉法宣传材料2万余份;海北州法学会积极参与开展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在辖区中小学校同步开设新学期法治教育“第一堂课”,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以法治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演讲活动、观看一次法治知识教育视频、组织一次法治主题班队会、举办一期法治板报活动。同时,以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月活动和创建“民主法治寺院”为载体,和司法行政部门一道开展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暨活佛、阿訇说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扎根基层、方便群众,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根据省法学会安排部署,在西宁市城东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试点建设 “社区法律会诊站”的基础上,各地法学会结合综治维稳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继建立“社区法律会诊站”,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工作范围进一步向普通群众覆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西宁市各区县的“社区法律会诊站”积极配合政法、综治、信访等部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会诊站的法律志愿者、工作人员及时跟进,视情况二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矛盾不升级。对于牵涉面广、调处难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事件,会诊站全面协调、综合调度,召集相关部门联合“会诊”,从法律层面、专业角度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海西州德令哈市成立全省首家“社区法律会诊站”——尕南庄和陶尔根社区法律会诊站以来,将“社区法律会诊站”搭建在“大调解”系统上,把“社区法律会诊站”建设运行工作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举办法治文化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服务咨询等活动。为使工作取得实效,市法学会还邀请有关人员为参加活动的蒙古族群众进行现场蒙语翻译。海东市化隆县法学会在各乡镇成立了17家“法律诊所”,切实有效地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