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主题的第二十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法律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到最高检机关参观座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座谈时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仅仅是走了第一步,关键还是在于落实改革任务,尤其是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进一步优化诉讼结构和诉讼程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曹建明表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核心在于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要全面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加快实现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模式转变。建立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立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对命案等重大案件建立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曹建明强调,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一是加强监督引导,构建新型检警关系。二是加强监督配合,构建新型检法关系。既尊重和支持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和权威,又要完善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量。三是加强律师权益保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更加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加强检察服务大厅和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便捷律师执业;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建立健全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