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执行攻坚战
从11月初至12月底,北京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底六十天执行会战”活动,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执法办案任务,取得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成果。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顽疾。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
今年3月28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使这部分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为此,人民法院要致力于解决自身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
11月3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会议决定,从11月初至12月底,北京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底六十天执行会战”活动,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执法办案任务,取得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成果。
11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年底六十天执行会战”第一周执行效果:新收执行案件3547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向相关执行联动单位发出财产统查申请68004条,收到财产反馈信息94382条。执行结案3203件,执行到位金额约8.79亿元,共计发放执行案款约3.74亿元。
门头沟法院强制腾退房屋
11月9日下午两点半,门头沟法院执行局法官周璐璐带领其执行团队,及执行指挥中心协调调度的15名执行人员、9名法警前往门头沟区石泉砖厂某小区强制腾退有案外人居住的房屋。
到达后,执行团队拉起警戒线,法官周璐璐宣读执行词并宣布强制执行。被腾退房屋屋门紧锁,周法官与房屋实际居住人联系,告知其将要采取的强制措施。随后请开锁公司人员开锁,执行人员迅疾进入,控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并对屋内物品分类清理、登记造册。
执行团队将清点出的物品装箱运往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安置地点,并将腾退后的房屋交予申请执行人梁某。
“买房是我家的大事,郝某、马某收完我的房款后一直不交房也不露面。今天周法官执行团队通过强制腾退将房子交给我,真是解了我心头一大烦扰!”申请执行人梁某在现场说。
据了解,2013年10月22日,郝某、马某作为卖房人与梁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郝某、马某将拆迁所得两套安置房中的一套以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梁某,中介费用3万元由梁某承担;郝某、马某承诺于2015年前即安置房下放后,将该安置房交予梁某。梁某分多次支付定金及购房款共计43万元,剩余房款双方约定于房屋进行产权转移后一次性给付。
郝某、马某在取得房屋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梁某交付房屋。梁某无奈之下,将二人诉至法院。门头沟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6月17日作出判决:郝某、马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石泉砖厂A6地块的涉案房屋交付给梁某。判决后因郝某、马某拒不交付房屋,梁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周璐璐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曾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二人均找各种借口不履行交付义务,也曾到现场多次勘查,发现原来在诉讼阶段无人居住的房屋,已经进行了装修,并且有案外人在其中居住。
周璐璐介绍,执行团队曾前往涉案房屋处4次,在房屋门口、楼道及电梯间依法张贴强制腾退公告,并与房屋中居住的案外人杨某谈话,告知其相关权益可以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杨某均以已经缴纳房租,房东不返还其房租为由,拒绝腾退。
“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本案在判决生效时房屋是无人居住的,并且我们曾多次张贴公告,所以被执行人和案外人不存在不知情或者善意居住的情形,鉴于此,执行团队认为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诚意,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周璐璐说。
海淀法院
强制腾退设备老化热力站
11月8日,在供暖季正式到来之前,海淀区法院出动10余名法官和45名法警,强制腾退了位于海淀区玉泉路玉海园小区内的两个热力站。
据强制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集团”)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雪介绍,2011年,热力集团与涉案的热力站的产权人即玉海园小区开发商签署了《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8号院玉海园小区热力站、热力管线及相关供热设施产权移交协议》,根据该协议,热力站及其管线设施等的产权归热力集团公司所有,但两个热力站长期由玉海辉公司占用,热力集团一直无法接管,遂诉至法院。
玉海辉公司是玉海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自2002年起占用了小区内1号和2号热力站及相关热力管线、供热设备、设施。玉海辉公司辩称,两处热力站的所有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属于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管理热力站。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热力集团有权利和义务对小区内供热设施和室内共用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改造。判决物业公司将两处热力站及相关热力管线、供热设备、设施移交给热力集团管理使用。
据本案另一代理人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兀勇介绍,海淀法院执行员此前现场勘验时,发现两处热力站内有几十人自称小区业主,阻止执行人员进入,情绪激动,并拒绝腾退。而热力站内已经被当做厨房和卧室,管线腐蚀严重,设备已经老化,锈迹斑斑。
兀勇介绍,海淀法院在10月9日张贴强制执行公告,限令被执行人在3日内履行法律义务,但物业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11月8号当天上午8点50分左右,我们随海淀法院的强执法官和法警到达玉海园小区热力站后,发现还有人在里面做饭,真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强执过程中,其中一名人员情绪比较激动,被法警带离现场。之后两座热力站被有序腾退,并将物品清点好后当场交接给物业公司。”兀勇说。
随后,法官将热力站交还给热力集团,热力集团工作人员及时入内开展检查工作,加紧维修工作,以在供暖前消除安全隐患。
多措施全力化解执行难
据悉,今年以来,北京高院研究制定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提出8类40项具体措施,明确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法官主导、分工协作、流程标准化、操作集约化”的原则,在全市法院推行团队化执行模式改革,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
除了海淀法院和门头沟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外,据北京市高院通报,北京一中院规定,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三日后,被执行人仍不依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即可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强制措施。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已依法采取类似强制措施150余次。
北京四中院通过引入第三方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标的近4亿元的案件。顺义法院一夜之内先后奔赴5个地方,对5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实施强制执行,最终司法拘留1人,扣押车辆1部。
据了解,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30230件,执结99974件、执行到位金额6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5.06%、18.63%、60.8%。截至10月31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2028条,公开执行裁判文书23930篇,清理执行案款25492笔,总金额约89.58亿元,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最后两个月内,北京法院还将逐案梳理未结案件,摸清底数,确定每名法官的结案目标,高效推进各个执行流程节点的工作,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加快查、扣、冻财产的处置变现进度,通过集中执行、联合执行等活动,最大限度清理积案,切实解决一批长期未结“骨头”案件和涉民生案件。
在继续落实执行公开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北京法院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执行公开平台自动推送的信息范围,向当事人主动公开执行流程中各个节点的信息。
同时,北京法院还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力度,用足、用好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中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