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官晓燕)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召开。潍坊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葛金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兴刚主持会议。潍坊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全体理事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涛作了工作报告。表决增补了部分理事并就“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界定与防范”展开专题研讨交流。
葛金军在讲话中指出,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自3月成立以来,在李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带领下,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是市法学会6个研究会当中开展研究活动较好、质量较高的一个研究会。市领导对法学会特别是研究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一直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市法学会每一个研究会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苏立科都出席大会并讲话,对各研究会建设提出殷切希望,特别提出金融法学研究会要加强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促进金融繁荣发展,推进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葛金军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法学研究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发挥理论研究和金融司法实践的优势,遵循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工作特点,按照《章程》的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有害思潮,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团结和组织全市金融界、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推进金融法学的科学发展,为营造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是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遵循。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能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发挥研究会“智库”作用,为地方金融创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司法实务等提供学术保障,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秩序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将研究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实际成果,使高质量的金融法学研究成果能更多地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发挥在立法、执法和完善司法、推进普法以及在法学教育科研等各个环节中的作用,把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成立金融法学研究会的目的在于推动金融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在学术研讨、调研考察、信息互通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活动,凝聚研究力量。要继续创新课题研究、业务培训、主题征文、文体活动、法律沙龙等平台的形式内容,凝聚理事集体智慧和力量,提高成果展示和转化水平。理事会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经常就某一方面的金融法学问题组织研讨会,就某一热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提出创新性建议。各位理事要支持研究会的工作,多参与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市法学会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金融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努力为大家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研讨和课题立项等方面的机会,为研究会各项活动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也希望大家多沟通、及时对市法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葛金军指出,要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队伍是研究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打造过硬的研究队伍是抓好理论研究、提高服务水平的关键。要注重采取课题研究、论坛、征文、研讨会、评选优秀研究成果、评选优秀法学人才等多种形式,把金融界、法学界、法律界及其他关心金融法学研究的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壮大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研究会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潍坊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学术年会、成果评价、教育培训等制度,研究会的组织机构、换届选举、理事人选的增补等事项,要按照《潍坊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程序进行。要利用好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媒介,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对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宣传报道,及时将全市金融法学研究成果、优秀人才向社会推介宣传,为推动全市金融法学研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会上,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涛作了工作报告。表决增补了部分理事并就“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界定与防范”展开专题研讨交流。
葛金军在讲话中指出,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自3月成立以来,在李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带领下,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是市法学会6个研究会当中开展研究活动较好、质量较高的一个研究会。市领导对法学会特别是研究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一直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市法学会每一个研究会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苏立科都出席大会并讲话,对各研究会建设提出殷切希望,特别提出金融法学研究会要加强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促进金融繁荣发展,推进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葛金军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法学研究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发挥理论研究和金融司法实践的优势,遵循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工作特点,按照《章程》的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有害思潮,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团结和组织全市金融界、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推进金融法学的科学发展,为营造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是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遵循。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能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发挥研究会“智库”作用,为地方金融创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司法实务等提供学术保障,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秩序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将研究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实际成果,使高质量的金融法学研究成果能更多地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发挥在立法、执法和完善司法、推进普法以及在法学教育科研等各个环节中的作用,把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成立金融法学研究会的目的在于推动金融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在学术研讨、调研考察、信息互通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活动,凝聚研究力量。要继续创新课题研究、业务培训、主题征文、文体活动、法律沙龙等平台的形式内容,凝聚理事集体智慧和力量,提高成果展示和转化水平。理事会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经常就某一方面的金融法学问题组织研讨会,就某一热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提出创新性建议。各位理事要支持研究会的工作,多参与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市法学会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金融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努力为大家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研讨和课题立项等方面的机会,为研究会各项活动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也希望大家多沟通、及时对市法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葛金军指出,要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队伍是研究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打造过硬的研究队伍是抓好理论研究、提高服务水平的关键。要注重采取课题研究、论坛、征文、研讨会、评选优秀研究成果、评选优秀法学人才等多种形式,把金融界、法学界、法律界及其他关心金融法学研究的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壮大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研究会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潍坊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学术年会、成果评价、教育培训等制度,研究会的组织机构、换届选举、理事人选的增补等事项,要按照《潍坊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程序进行。要利用好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媒介,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对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宣传报道,及时将全市金融法学研究成果、优秀人才向社会推介宣传,为推动全市金融法学研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