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完成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会议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自觉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并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讲政治、讲纪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实现。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支持配合中央纪委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改革试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积极协同纪委和试点省市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努力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确保顺利实现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
  会议要求,要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和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开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确保改革试点如期顺利完成。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继续按照中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