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健康中国、美丽中国、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将成重点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中说,截至2016年9月,全国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案件线索298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68件、提起诉讼案件42件。下一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将聚焦健康中国、美丽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办案特别是提起诉讼案件力度,巩固试点成效。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自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截至2016年9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1668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591件,有关行政机关回复意见1348件(尚未到一个月回复期的243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14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77件,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17件。其中,在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发现的2982件案件线索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22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7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8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0件。
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42件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28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8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另有1件民事公益诉讼以调解方式结案,1件民事公益诉讼因其他适格主体参加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因行政机关在起诉后纠正了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逐步显现出三大优越性:一是弥补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缺位,强化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二是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调动其他适格主体积极性,增进了公益保护的社会参与。
下一步,最高检将紧紧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领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督促指导,督促试点检察院克服困难、大胆实践,推动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二是聚焦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领域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特别是提起诉讼案件力度;三是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凝聚试点工作正能量;四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能力水平;五是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深化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律性认识,统筹研究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