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探索从源头预防矛盾升级的平安建设之路
近年来,全国各地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目标,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子,首先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发生,让百姓拥有获得感。
保险纠纷诉调对接
让群众得实惠
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以人民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机构为平台,通过司法调解与保险行业调解的联合与互动,建立多方位的保险纠纷解决渠道。去年5月2日晚,新疆小伙买买提骑着一辆载有天山雪菊和罗汉果花的三轮车行驶在江西景德镇昌江区瓷都大道时,被一辆逆行的汽车剐倒,造成三轮车上的保健品损毁,经鉴定损失额达34580元。
交警部门认定,逆向行驶的司机胡勇负全责。因肇事汽车购买了车辆保险,胡勇拒绝自己拿钱来赔偿,买买提在交涉10天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胡勇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立案当天,保险行业协会派驻昌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员金晓红召集原告被告进行调解。仅用了几小时,三方就达成协议:由胡勇赔偿2000元、保险公司赔偿25000元给买买提,被损坏的天山雪菊和罗汉果花由买买提自行处理。三方代表握手言和。
“如果真要打起官司来,时间肯定要拖很久,一审不服还有二审。”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纯华表示,“无缝隙、零距离”诉调对接机制不但有效降低了保险纠纷案件诉讼率,也减轻了当事人讼累和保险公司理赔压力。
近年来,保险行业矛盾纠纷凸显,案件数量剧增,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去年以来,景德镇市保险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多调联动和诉调对接工作。据统计,自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该市共受理保险调解案件50件,涉案金额230万元,调处成功率26%。特别是去年四季度共受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案件18件,涉案金额148万元,成功调解11件,调解成功率达57.89%,成功调解后理赔金额87万元。
2014年6月,景德镇是江西省首批启动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试点,其建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并根据保险纠纷司法程序特点,创立了立案前调解为先导、立案后委托调解为中心、调解后司法确认为保障的调解机制。
当事人在任何环节只要协商一致,均可申请调解。景德镇市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选聘一名律师(非保险公司法律顾问)和一名退居二线的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在此基础上,广泛吸收律师、医生、司法部门退休人员、基层村居工作人员等担任兼职调解员,共同组成调解专家库。
“一旦产生纠纷,保险消费者面对诉讼,往往存在诉讼能力欠缺、维权成本高等情况。”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友寿表示,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可充分发挥保险行业调解组织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优势,同时延伸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创新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
此外,记者还获悉,河南省许昌市保险纠纷案件的一般审理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降至15天;宁波市涉保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期限从原来的35天缩短到8.5天,保险消费者通过宁波市保险服务监督网络系统反馈的对保险机构理赔环节的不满意率仅为3.26%;昆明市保险纠纷案均调解周期为5天,大大缩短了纠纷解决时间,降低了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得实惠。
目前,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了保险纠纷快调解、快结案、快赔付,既取得了与诉讼途径相同的维权效果,又免除了诉讼负担,群众满意度提升。
“枫桥经验”转型升级
凸显新内涵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传统的“枫桥经验”是动员和依靠群众来化解矛盾纠纷。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随后,中央两次对“枫桥经验”作了批转。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枫桥经验”更注重用法治途径处理矛盾。
“我一定要起诉,法院得替我做主!”男子方某怒气冲冲。前不久,诸暨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便民中心值班法官余欢君接待了这位村民。“先坐下,有事慢慢说。”余欢君热情地给对方倒了杯水。“这是我的诉状,电信公司在村里架设光缆,光缆直接就压在我家的电线上面,多危险呀!我提意见没人听。今天我来就是要告电信公司,要求他们线路整改。”“大叔,别急。我们先帮你协调处理一下如何?”余欢君和他商量。
方某办理了诉前登记手续,离开了法院。第二天,余欢君前往诸暨电信公司协商如何解决方某反映的问题。电信公司最终同意将线路进行整改,一场纠纷于诉前得到化解。
枫桥经验从源头看,强调的是“讲事说理”。现在的枫桥法庭,设立了诉讼便民中心,任何矛盾纠纷到法院,先经过诉讼便民中心纠纷劝导站、诉讼引导站、法律指导站和信访疏导站的四重“过滤”,实现诉前化解。即使不能及时化解,诉讼便民中心也引导当事人依法文明诉讼,防止矛盾升级。
“生活中矛盾纠纷难以避免,关键要调处得法。‘枫桥经验’本质上就是走群众路线,矛盾交群众解决。调解虽费些功夫,却是老百姓最服气、最有效的办法。”枫桥镇委副书记陈勇说。然而,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50多年来,浙江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在社会治理领域大胆注入信息化的基因,同时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有力推动“枫桥经验”转型升级。
近年来,浙江以联动融合理念为引领,突出“枫桥经验”抓基层、打基础的基本方法,借助互联网的神奇魔法,实施“321”工程,推进“三网两平台一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各地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三网”为支撑,以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为枢纽,打造了立体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同时,浙江通过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的联网应用,织就了一张严密的“天网”。在全省184万个监控探头中,有70%以上的重点公共区域已经实现了视频监控的联网,做到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互联网+安全生产”中,宁波市镇海区搭建全国首个智能化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对区内每天进出的2500辆危化品运输车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管。执法人员可利用手持终端,对违规、违法车辆精准执法。
在“互联网+食品安全”中,杭州启动透明厨房计划,消费者可以通过视频,同步观察餐饮食品烹饪操作全过程。
在“互联网+出租房管理”中,台州路桥区把一个村庄当成了虚拟旅馆,房东是服务员,通过微信平台、出租房二维码登记住户信息。“‘互联网+’是我们创新社会治理、保障社会平安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枫桥经验’转型升级之路。”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马以说。
在山东省东营市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的犯罪嫌疑人胡某7月28日逃到杭州,他入住一家快捷酒店仅十几分钟,杭州警察就从天而降。胡某迅速落网,是因为浙江已经实现寄递物流、客运购票、散装汽油、瓶装燃气、出租房、民宿等100%实名制的顶格要求。
医患纠纷尝试第三方调解模式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数平均为1300万件左右。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当前,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已成为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的主旋律。今年7月1日起,《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实施。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医调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用新方法、新手段开展调解工作。
今年9月12日上午,厦门市医调委来了一位62岁老人,诉说自己有一起重大医疗纠纷,寝食难安,希望医调委尽快组织调解。经了解,该患者因骨折就医,前后历时两年、做了四次手术,花了近10万元的医疗费。老人认为这属于重大医疗事故,要求医院承担责任,赔偿12万元。
针对这一情况,该市医调委工作人员当即指导患者使用“点调机”,自主挑选专家组成调解小组,并帮助该患者办理调解申请手续。另一方面,市医调委立即通知医院参与调解,并通知专家于第二日组成调解小组为医患双方调解。调解小组充分发挥第三方中立作用,先充分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再进行客观全面的内部合议。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一一解答患者的疑问,让患者明白医院并没有违反诊疗常规;同时让医院换位思考,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确实身心俱疲,医务人员在人文关怀上存在欠缺。经调解,最终医院向患者表示诚挚歉意,患者接受并对医务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当场化干戈为玉帛。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早在2009年,厦门市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并印发实施了《厦门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2010年8月31日,市医调委挂牌成立。
近日,厦门市医调委公布了一组数据:自2010年成立至今,市医调委共受理并组织调解案件456起,已经调解成功达399起,纠纷调解成功率87.5%,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此外,近五年来,南昌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1742人次,立案受理医疗纠纷1064起,调解结案1019件,结案率达99.5%,实际协调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赔付5001万元,平均个案实际赔付4.91万元。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医疗纠纷案件下降约20%,公安部门涉医出警次数同比下降了65%,因医患纠纷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的人数同比下降了84%。
新余市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即实行“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模式,成立了由法官、医师、药师、律师和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组成,同时建立由64名医学专家,28名法学专家和146名志愿者的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2011年6月到2016年4月,五年间,市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394起,成功调处385起,调解成功率为97.7%,其中无责调处“零赔偿”5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