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扶贫攻坚,布局“第一书记”
全面脱贫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的具体体现。这对于处于扶贫一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第一书记”来说也是一场硬仗。
2016年10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明确规定,扶贫成绩将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10月16日,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38名在脱贫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受到表彰。这是我国第一次对脱贫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荣誉奖励。
在四川大学反贫困研究中心副主任范春看来,这是在全社会弘扬扶贫助困先进事迹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表明中央在脱贫攻坚的部署中对扶贫队伍建设的重视。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鼓舞了成千上万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特别是对于第一书记来说,是最好的支持,也是鞭策。”范春说。
范春所说的“第一书记”,是指2015年中央从全国层面向农村基层组织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执行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全面脱贫攻坚任务,是我国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虽然在此之前,“驻村帮扶”在全国各地已经普遍开展,然而“驻而不实、蜻蜓点水、有始无终、虎头蛇尾”的扶贫工作现象普遍,更有的虚于应付,有的把钱一交了之。
如今,全面脱贫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执政党对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扶贫攻坚影响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对于处于扶贫一线的党员干部来说无疑是一场硬仗。
范春表示,扶贫效果直接体现了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因此,“扶贫成绩将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是非常准确的决策。而时下,作为各机关单位被选派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优秀干部,则被寄予厚望。
中央多位领导人也在不同场合多次明确强调,“脱贫干部扶贫工作要脚踏实地,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全面布局
扶贫一线考察干部
关于脱贫攻坚队伍的部署,早在2015年4月份就正式实施,当时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全国层面部署推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要求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其实,这些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是当前贫困人口的主要集中区域,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在《通知》发布之后的2015年11月份,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为期3天的会议被社会各界纷纷喻为“向贫困全面宣战的会议”“史上最高规格的扶贫工作会议”,正是这次会议对扶贫干部的未来出路作出定调。
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要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
作为被选派为驻村第一书记的干部,被视为执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的主力军。
那么,扶贫干部如何选派?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梳理《通知》内容发现,此次第一书记主要从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
《通知》还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每个单位要向定点扶贫单位至少选派1名第一书记,为基层作示范。
在这份《通知》中,第一书记的职责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选派第一书记是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之一,而精准扶贫是时下扶贫的主要思路,因此,布局‘第一书记’显得尤为重要。”范春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如何管理这些下派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则明确规定,贫困县党政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扶贫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扶贫干部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范春分析称,最近出台的《办法》是对扶贫责任落实进一步具体化,是系列扶贫攻坚政策的重要概括性内容。他表示,扶贫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将有效引导领导干部的政绩取向,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同时,也明确责任追究,保证脱贫工作不走过场。
“这次要求这些干部有能力,有资源带领当地贫困群众脱贫,并不是简单地去‘镀金’。”范春表示,这是中央在脱贫攻坚的一线培养锻炼干部、以脱贫攻坚的表现考察识别干部、凭脱贫攻坚的实效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体现,只有准确理解并有能力执行好当前政治路线的干部才是合格的干部。
目前,全国已经有近20万驻村第一书记活跃在扶贫一线上,实现了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
政策延进
多地多年实践结果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发现,在《通知》发出之前,早在2001年安徽省就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分批选派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以及后进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
全国“百名优秀村官”沈浩就是安徽省派出的第二批驻村第一书记之一。2004年2月,作为安徽省财政厅优秀年轻干部的沈浩被下派至凤阳县小岗村任党支部书记。2006年底,沈浩任期即将届满时,在小岗村98户农民强烈挽留下,他选择继续留任,成为当时全省唯一连任两届的下派干部。
2009年11月6日,沈浩在小岗村不幸去世,为自己的“驻村第一书记”画上了一个句号。沈浩的精神激励了成千上万的扶贫干部。
2010年以后,全国各省市相继开展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如2010年7月,河南省首次从省直19家单位选派19名处级党员干部到19个贫困村、组织软弱涣散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并以村“两委”班子班长的身份与全村百姓同吃同住共谋发展。
这次河南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与以往选派干部驻村不同的是,这些干部都是副处级以上干部,是开先河之举。当时的媒体报道称,是为河南大规模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所作的前期探索。
作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较早的江苏如皋市,其实践也受到媒体的推荐。2010年江苏如皋市全面推进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选派能力强、活力强、潜力强的“三强型”机关副科级以上年轻干部到村级班子软弱、村级基础脆弱、村营收入薄弱的“三弱村”担任第一书记,为期3年。
人民日报社所属的《人民论坛》曾专门组织调查组到如皋调查,认为如皋“第一书记”工作实现了乡村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结构性变革,增强了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对农村社会的领导,有效解决了城乡水平发展不平衡的难题,具有理论研究和系统总结、推广应用的价值。
随后,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分别向全省组织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如皋一样,主要选派对象是“班子软弱、经济薄弱、基础脆弱”的“三弱”村。
“当时的第一书记的任务就是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强农村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和引进新的产业,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芳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介绍说。
在杨芳看来,驻村第一书记是一种乡村治理的回归。她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在改革前十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随着城市的扩张和第二、第三产业的崛起,农村开始出现凋零的现象,“三农”问题日益成为党和国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的逐渐出现,也是政府开始重视乡村治理的体现。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事实证明驻村第一书记制度是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所以,今天在扶贫攻坚的紧要关头在全国推广。”杨芳说。
“外力”介入
乡村治理一种模式
基层党组织软弱,治理能力差,是贫困村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专家指出,这些乡村的治理基本是失败的。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曙光表示,扶贫和乡村治理是分不开的,乡村治理是扶贫的基础,要彻底扶贫,还需要好的乡村治理。
“换句话说,这个乡村得有凝聚力,一个没有凝聚力的乡村是不可能搞扶贫的。一个项目落到一个治理得比较好的乡村就能变活、扎根,最后发展起来。一个好项目,落到一个乡村治理比较差的村庄,就死了。”王曙光说道。
其实,此前的不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就多次强调,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选派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针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十八大后,中央也有诸多论述,即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就引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提供服务。
由此可见,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选派的第一书记根本目的,只有基层党组织夯实了,带领贫困群众脱贫才有主心骨。公开资料显示,截至去年4月底,全国共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7688个,占村党组织总数的9.6%。
而本次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范围,也将重点分布在赣闽粤等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川陕等革命老区,内蒙古、广西、宁夏等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
范春认为,这也是中央全面推进扶贫攻坚的前奏,只有加强党组织建设,才能够更好地执行落实中央的扶贫政策。而通过外派第一书记的方式,则有利于搞活原来的基层组织。
多年前就对农村扶贫和乡村治理进行跟踪研究的杨芳也表示,布局“第一书记”,选派优秀干部驻村的首要目的是加强基层党建的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完善乡村治理,其产生的首要效果就是为脱贫助力。
不可否认的是,通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改变了原来由内部选举产生的管理模式,变成了由“外力”推动化解村庄内部问题的一种探索,而第一书记都来自上级党组织或者其他党政部门,见多识广、思路开阔、能力强,能够从新的角度、运用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分析并解决问题,这对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管理能力的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一书记不占用村庄原有的资源,而且还会给村庄带来大量的外部资源。这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能力,和实现脱贫目标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杨芳说。
精准脱贫
第一书记是“临门一脚”
富不富看党支部,强不强看“领头羊”。中央多次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
自从1996年我国开展大规模的扶贫工作以来,先后经过“普惠性扶贫”“基础性扶贫”模式,如今已经进入脱贫攻坚阶段的“精准扶贫”模式。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曙光表示,精准扶贫更加强调结构型的扶贫,即着重于贫困农户的能力建设,要通过教育培训、微型金融、社区发展基金、扶持当地的产业发展等等,使贫困户在能力上得到拓展,从而获得永久性脱贫的能力。
他表示,选派第一书记是针对贫困的不同成因、不同结构的一剂良药,是精准扶贫的具体体现。要求因村派人,贴近农村需求选派合适的第一书记。
富裕村、条件好的村大多是相似的,而贫困村、基础薄弱村各有各的困难。各地各单位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村施策,贫困村需要什么样的人,就把哪方面的人派过去。天津、江苏、上海、湖北、云南、宁夏等地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基层需求情况和干部队伍情况,通过双向选择、供需对接,努力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记者发现,选派第一书记的条件也十分严谨。如人选条件要坚持质量第一,要求各地重点从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中选作风好的人、选能担当的人,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
在选派第一书记的人选上,江西就提出“四不派”要求,对基层工作不熟、政治素质不强、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不符合条件的不派。
范春认为,第一书记在打通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中起到“临门一脚”的作用,但关键还在于各级政府机关选派的第一书记能够立足村情实际,制定脱贫路线,认真落实中央政策不打折扣,牢记使命,当好扶贫攻坚先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