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办国办发文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10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意见》指出,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
《意见》要求,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意见》强调,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意见》还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