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举办
陈冀平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张鸣起主持
本报讯(记者周頔) 10月15日至16日,由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主持论坛开幕式。
陈冀平在讲话中回顾了中欧交往历史,介绍了中国近年来法治建设情况以及“一带一路”倡议、G20杭州峰会等发展成果。他指出,中欧的影响和作用举足轻重,中欧法律合作前景广阔,中欧法学法律界应在法律论坛这一平台之上,比肩前行,直面问题,共同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
陈冀平建议中欧双方应积极建设国际法治,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服务落实G20杭州峰会成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欧法律智库建设,提升论坛层次。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出席开幕式并表示,法律在中欧交往中有着重要意义,中欧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应在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基础上致力于共同解决纠纷,克服问题,助力中欧合作。
西班牙驻华使馆内政参赞埃米利奥·普列托致辞时表示,“中国-欧洲法律论坛”为知识产权、警务合作等众多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极好的平台。
开幕式上,中外嘉宾共同见证了“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中心”和“中国-欧洲法律培训基地”的成立。
本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的主题是“创新风险防范机制,引领‘一带一路’法律合作”。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上,中欧法学法律界人士围绕“跨界交易中的法律风险”“跨国民事诉讼程序原则”“开放型数字化公平市场”和“英国脱欧对中欧跨境贸易的影响”等具有前沿性、前瞻性和示范意义的四个议题进行了研究与讨论。与会专家深入交流,论坛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法学会于2013年倡议发起了“中国-欧洲法律论坛”。论坛旨在推动中国和欧洲在法律、经济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双方了解互通,深化学习借鉴,为中欧各领域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为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前三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分别于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在北京、奥地利维也纳、意大利罗马成功举办。
来自中国、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等中欧百余名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以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国务院法制办代表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