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义:工读学校应是一个“研究所”

    已经退休的原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现在是个“自由人”,平日里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看看书,研究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对于工读学校,他有着特殊的感情。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原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就一直呼吁恢复工读学校,还曾经就此写过报告,前几年劳教制度废除后,他又将自己的想法提出来,呼吁设立更多的工读学校。近日,王公义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畅谈了他对工读学校的期待。

复杂的社会问题

    记者:劳教制度废除后,您呼吁过设立更多的工读学校,您的初衷是什么?

    王公义:废除劳教制度以后,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一些不够刑事处罚年龄的轻微犯罪的青少年,需要有一个特殊教育学校来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因为在成长的过程中生理不成熟。这就造成了一部分未成年人容易行为古怪反常,不知道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另一方面是心理缺陷造成的,心理问题容易造成抑郁自闭,不愿意与人交流,还易怒,容易激情犯罪。同时,教育时需要家庭和社会多方面支持的,但现在的问题是父母不会教育以及父母离异和留守儿童问题造成的教育缺失。

    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存在这些问题的青少年人数还是很大的,如果不重视这部分孩子的教育,那么将来必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现有的教育资源并不能满足这部分孩子的教育需求,因此需要更多的专门学校,专门针对这些孩子。

    记者:在您看来,工读学校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起到什么作用?

    王公义:一旦孩子的思想出现问题,错误观念产生之后,如果社会和家庭都没人管,就容易产生社会问题。

    这些有缺陷的孩子放到一般的学校,容易把学校秩序搞得很乱,影响正常孩子上学;放到家里,家里没人管;放到社会上时间久了就抽烟喝酒,甚至吸毒品,成了小流氓。所以,面对这样一批孩子,就要从小加强教育,发现苗头要及时治理,不能等以后吸毒了或者杀人放火后再管他。

    工读学校就等于做了一件防患于未然的事。把这些孩子集中起来单独教育,用半军事化的方式,让专业的、懂得心理学、教育学的优秀老师,对他们加强教育培养,以减少长大成人后再犯罪的概率。

    当然,国家需要大量的投入,不仅是资金的投入,还要从最高层面重视起来。否则这些孩子进入社会后就是最大的不安因素,那个时候就没办法了。

工读学校的转型

    记者:您期待工读学校应该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

    王公义:工读学校应该是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由国家出钱来建设的正规教育学校,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学校。

   这种学校要形成一种科学矫正的制度,主要针对的是有生理和心理缺陷的,以及由于长期教育缺乏而养成恶习的未成年人。这个学校要办成全民认同的优秀学校。

  首先在教师队伍上要配备专门的高级教师,比如老师要懂心理学、人体生理学来矫正学生的心理问题;还要进行小班教学,因为心理问题必须单独教育,一个老师负责的学生应该是三到五个左右,这样老师才有更多的精力进行管理,实时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出了问题能及时辅导。

  其次学校的法制教育要占一个比较大的比重。要教这些学生社会规矩,文明礼貌道德,让他们清楚一些不能逾越的红线,认识到做出“越轨”的事情后会面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意识到犯罪问题的严重性,比如可能面临经济赔偿、监禁,严重时还会判刑等。

  我们现在学校法制教育只是隔靴搔痒。这些特殊教育学校承担的另一个角色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把学校和研究所结合起来,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专业老师缺少的问题还能提供一个研究青少年问题的基地。

  工读学校的最终目的首先是要解决文化教育问题,主要是初高中教育;第二是心理矫正,让这些孩子能有正常健康的心理;第三是让他们的行为变得规范,学习道德法规;最后还要学习点生存技能,以后能找工作不至于失业。

  所以,我建议这种特殊学校要一直从初中延伸到高中。因为这是一个教育体系,高中要办成职校的模式。这些孩子有了一定的技能,加上心理矫正和习惯养成,就能适应社会了。

  记者:发展工读学校可能面临的最大阻力是什么?

  王公义:中央没有这方面的政策,社会上也不太关注,很少有人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社会上救贫的学校很多,主要针对经济贫困的孩子,但是治疗心理障碍和矫治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学校缺乏。

  特殊教育需要国家有很大的投入,对待这些危险人群要教育为先、预防为先。不能等他们长大成人后,因为心理问题和行为缺陷而给社会带来危害后,再使用法律去惩罚他们,代价就变大了。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把这些孩子培养成有知识有技能,能适应社会的人。

  教育是培养人的,不是生产物品,不能出现残次品后摧毁重来。它牵扯到国家的未来、社会的发展,牵扯到受教育一代人的发展,因此就需要政府在政治和经济上重视并进行全面推动。

  比如我讲的特殊教育学校是要国家投入的大事情,可能办好几所普通中学都没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花钱多。这类学校需要的教师人才是很难找的,必须把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到这。特殊教育学校政府必须得管,这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民生大计,是政府的职能。

法律制度的缺失

  记者:如何才能更好地保障问题青少年的教育和工读学校的发展?现行法律有哪些需要完善?

  王公义:目前针对特殊教育,在法律上也没有特别的规定,对青少年的保护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对这些特殊的、有缺陷的孩子怎么教育、怎么培养具体措施提到的很少。

  因此,国家应该制定一部特殊教育法,教育部应该有相关的特殊教育司,然后各省市必须都有特殊教育学校,一个市或者一个县至少应该办一所专门针对这些特殊孩子的学校。

  现行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方面规定是虚化的。一旦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现实中要实行监护人权责相结合的方法,监护人负有管理孩子的责任。

  现在孩子违法成本太低,家长也不注重对孩子的教育。青少年教育责任、监护人的责任应该很明确,对孩子可以宽容一点,对待监护人责任不能宽。在法律处罚上必须要有明确的责任,法律的权威建立在罚的基础上,违反哪条法律都应该会有相应的处罚。监护人不能只是一个虚名,未成年人不懂事,但是家庭得去教育他。

  目前,社会上关于孩子在刑事上的惩罚讨论较多,一些人在讨论到底是该轻罚还是重罚,到底是多大年纪罚,有一些专门的研讨会,讨论的声音挺多。

(杨康、单慧粉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