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市法学会举办法学会会员培训班

  本报讯(记者李秀智) 日前,辽宁省兴城市法学会会员培训班在沈阳市召开。

  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做辅导报告。他从法学会的历史沿革、法学会的性质和职能、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对基层法学会的要求、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思考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述。

  院国强说,法学会作为我国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之一,不能作旁观者,也不能仅仅满足于作“鼓动者”。希望各地法学会要把当地的法治建设作为地方法学会的“分内之事”,认真深入地谋划,发挥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的独特作用。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感召力,“扬长避短”地开展工作。法学会的优势在于人才荟萃,联系面广,思想活跃,身份超脱。因此,更要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有别于党政机关、符合自身特点和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及方式。

兴城市法学会会长赵兴华在培训班上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在提高法学工作者素质上下功夫。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提高精神境界。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道路认同,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要在政治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加强法律、法规、法治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紧紧围绕法制建设的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培训班为法学会会员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提高的机会,对进一步做好法学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兴城市法学会理事和法学会会员12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