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拟联合发文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记者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目前,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沈晓明在此次会议上介绍,今年4月,教育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据统计,今年5月至8月发生的欺凌事件分别为28起、17起、17起、6起。目前,所有事件都已处置完毕,相关责任人都作了严肃处理,欺凌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今年4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等四级治理。年底前,教育部还将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进行实地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教育部将把防止学生欺凌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体系,督导各地学校制定防止欺凌工作制度,建立早期预警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此外,沈晓明表示,教育部将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重大欺凌事件台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同时,加强动态研判,对发现的苗头线索认真核实,及时处置,对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及时跟进教育惩戒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