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系列讲座举行

  近日,由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及吉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合举办的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系列讲座举行。吉林省司法厅禹治洪副厅长应邀做了题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重大改革及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管理的若干问题”的讲座。

  禹治洪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背景、改革内容两个方面做了着重阐述。他首先从法学教育的目的谈起,到法学教育的培养方式,又讲述了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历史沿革。接下来禹治洪又对司法考试改革的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并对中办国办同时下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进行了细致解读。

  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问题,禹治洪主要从制度定位和考试内容两方面做了分析。该考试被定性为国家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全国统一标准、全国统一录用。改革后,不再以3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而是以法律人才的需求量来确定合格分数。在考试内容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增加了宪法方面的内容,加大了案例分析的考查,对职业伦理、职业道德也要进行考查。(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