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的18年“法援路”

    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王佳一干就是18年,时间几乎和他的律师执业生涯一样长。提到坚持的理由,他说对法律援助中心有感情了,也对这项工作有感情了。

 

  9月21日,王佳一走进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4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从等候席上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老人脸上露出喜出望外的表情,像见到亲人一样围过来和他握手,对他笑着说,“王律师好啊!”“好,好。”王佳握着他们的手回答道。

  4位老人是王佳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现在正在打一起官司,她们每当有问题,都会将王佳约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来。

  今年42岁的王佳是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人们对他的评价是热情、低调、人好、有耐心。

  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王佳一干就是18年,时间几乎和他的律师执业生涯一样长。提到坚持的理由,他说对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有感情了,也对这项工作有感情了,“法律援助这项工作会给我带来些麻烦,但是我收获的幸福感要远远大于这些麻烦,我也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些好事。”

  1996年,我国正式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8年,王佳见证了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和逐步完善,接触的受援人多了,他也强烈地感受到国家建立这项制度的必要性,“这实际上是为社会提供一道缓冲带,避免一些困难群体因得不到法律支持而采取极端不理智行为。”

  如今,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王佳明显感受到法律援助制度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被重视。8月16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将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等四项法律纠纷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看到通知后,王佳觉得心里一阵宽慰,“在矛盾特别容易激化的地方往往是缺乏法律支持的,我想法律援助或多或少会减缓这种冲突。”

  从1998年开始办理北京市法援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始,王佳已经累计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也因此,王佳先后多次被评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等称号。

初做“法律援助”为锻炼

  1998年,24岁的王佳开始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但是,由于从业经验等各方面因素,当时他的案源并不多,别人推荐他去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志愿律师接法律援助案件,那样既能解决案源的问题,又可以得到锻炼,积累经验。王佳也有意将此作为自己律师事业的一个切入口,“坦白地说,我那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当时,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刚挂牌成立不到1年,做法律援助的社会律师并不多,王佳的到来受到法律援助中心热情的欢迎,不久就指派他作为辩护人代理一起刑事诉讼案件。

  第一次办理法律援助中心案件的王佳说自己压力很大,“当时的刑事案件,要么是无期徒刑,要么就是死刑,作为辩护人,真的不敢有一点粗心大意。”

  提到时下一些刑事辩护案件并不乐观的情况,王佳称自己对待每一个案件都是尽心尽力,问心无愧。

  王佳就这样开始了自己18年的法律援助之路。但不久他就发现,由于自己的特长是刑事辩护,而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子,民事纠纷类的案件占到了绝大多数。于是他又不断充实自己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为他日后提供民事方面的法律援助打下了基础。

  18年来,王佳说自己既有苦恼也有感动,也见证了国家对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视。王佳回忆,刚开始的时候,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国家给的补贴只有十几块钱到几十块钱,现在则是几百块钱到两千块钱不等,在投入上体现了国家的重视。

  法律援助的概念随着社会普法的开展,也得到越来越广的普及,而法律援助的范围的扩大则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最大变化。

  王佳早年代理的一个农民工群体的案件对他影响很大,这让他正确认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当年,一批在京务工人员遭工地老板长期拖欠工资,长年讨薪无果的农民工在中关村采取堵马路的方式,差点酿成群体事件。他以法律援助律师的身份代理案件后,民工表示并不相信他能帮他们要回工钱,并告诉他准备找老板拼命。几经劝说,王佳才说服他们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并承诺帮他们讨回工钱。

  最后,王佳也履行了自己的承诺,顺利化解了这场潜在的危机。

  这些年来,王佳也为很多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都获得了维权成功。比如,2008年代理冯军等76名农民工诉北京羊坊店社区劳务服务中心劳动争议案件、2012年代理鲁继昌等30名农民工诉青岛海帆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等。

付出劳动收获感动

  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人性化的细节也让王佳收获许多感动。

  2014年8月,王佳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个案子——为33名民工打官司,这事让他感慨了好一阵子。

  原来,解松林等33人原是北京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他们从事的都是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粉尘、噪音)的一线生产工人。他们当中工作时间最长的已20余年,短的也有七八年,其中部分人在医院职业病科检查结果为尘肺病。

  解松林和工友们均与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甩包袱,强迫他们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遭到拒绝后,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停止了他们的工作。

  解松林们得知后情绪激动,与公司的保安发生肢体冲突,引发大量人员围观。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经了解情况,告诉他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并提醒他们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王佳接过案件后,通过多方收集证据,历经1年时间,最后帮助他们打赢了官司,并获得305万的赔款。这是民工们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想到1年来的辛酸过往,不少人激动落泪。

  王佳觉得,这事就结束了,马上就要过春节了,解松林他们也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可是就在腊月廿九,解松林给他打电话说:“王律师,我们想见你一面,有点事想咨询你。”王佳到律所后,他们跟王佳咨询了一起交通事故后,就相继离开了。但是王佳发现,在椅子上还放着一个背包,于是王佳赶紧打电话给解松林,解松林回复说:“王律师,那个包是给你的。”

  王佳打开包一看,里面是一扎扎的百元钞票,他清点了一下,共计80万元。他赶紧打电话过去,却谁都不接,这可急坏了王佳,只能暂时把钱带回家保管。

  直到第二年,王佳才通过认识这33名民工的人将他们找到,让他们一个个地来他的律所将钱领走。“‘这是违反纪律的事儿,不能拿。’我跟他们说。可是事后,他们又给我邮寄了厚厚一沓购物卡,我也给他们退回去了。他们的感谢我心领了,但是他们的血汗钱不能收。”

  而像这样的“感谢”,王佳早已记不得有多少次了。18年来,受援人送他的锦旗已经挂满了整个办公室,在他看来,每一个锦旗都是自己的一个故事,他说做人问心无愧就好。

18年代理案件无一投诉

  由于法律援助的对象大多数都是特殊群体,特别是遇到偏执的人,更难对付,“他们就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怎么跟他讲法律规定没有用,但是你是他的辩护人,你还得为他说话。”王佳说。

  记者采访时,王佳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直接问他,“王律师,你怎么那么忙?”王佳跟他解释道,“田老兄啊,我一上午就接了三拨人,你说我为什么这么忙啊。”

  据他介绍,这是一位难缠的人儿,他的案子几个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都接手过,但都闹翻了,最后案子就派到了他这儿。连法院主审的法官也换了四五个,“人家法官好心跟他说,他这个案子这样折腾不行,然后他就认为这个法官不行,要求换法官,最后换了庭长审理,现在案子还在审理中。”

  对于这样的援助对象,王佳说他的方法是和他们称兄道弟,“有时候给他们点钱,有时候给他们包烟什么的,希望这样他们明白我是真心为他服务的。”

  而对于这样固执甚至偏执的援助对象,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基本上都派给了王佳,“法援中心一年1000名左右的援助对象中,大概也就有五六个比较固执的,但是都派到我这里来了。”

  仅今年以来,为了一个援助对象,王佳就往门头沟跑了30多次。王佳介绍,这是一位81岁刘姓老人,原来是在北京市皮鞋厂工作,是一家国有企业。但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看到大家都“下海”了,他也想挣钱,但不想辞职,于是就要求单位调到一个比较挣钱的旅游公司,单位也同意了。但是调出手续比较复杂,在办理完调出手续后,他拿着报到证到旅游公司报到时,发现公司已经停业了,而他想回去,由于档案已经调出,原单位不接收了,原单位的负责人就给他找了一份工作。

  就这样,直到他退休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社保。于是又起诉北京皮鞋厂,要求补缴社保。“这官司打了很多年,法院也没判,就是苦了我们这些律师。”

  “但是不管法院怎么判,我们要把我们的工作做好,做到让当事人满意。”王佳说。

  18年来,王佳确实创造了一个记录,就是从来没有被受援人投诉过,甚至受援人跟他急的情况都没有。

  王佳道出了一个秘密:他为此看了大量的心理学、交际学方面的书籍。他明确告诉记者,他和受援人交流的时候,都是站在受援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说话用词也非常谨慎,“和你交流不一样,我可以随便说,但是跟受援人就不能随便说了。”王佳笑道。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王佳,代理一个案子的收入,是办理同样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所得的经济补偿所不可相比的,但是,他依然坚持在法律援助第一线。他说,他热爱法律援助这项工作,他收获的幸福远高于由此带来的一点烦恼。“社会也需要我们这些律师,我对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是有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