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927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工作要求,深入总结和全面推进首都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北京市法宣办召开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仪式。北京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北京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超美首先代表市法宣办总结了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他向全市介绍了首都律师“以案释法”活动的开展现状,充分肯定了活动的成效,并着重总结了首都律师“以案释法”中的“协作”“创新”“针对”“拓展”工作特色,以及活动还存在着供需不平衡、分布不平均、宣传不到位等三个方面不足。就下一阶段工作,孙超美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签到备案,进一步精选宣讲主题和内容,进一步创新宣讲方式和载体,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推进会上,参会领导一起按下首都行政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启动球,共同启动首都行政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并为“统计调查及数据质量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等10支第一批首都行政执法宣讲团代表授旗。

  在总结发言时,于泓源对全市“以案释法”工作,提出以下三点意见: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要不断丰富“以案释法”的内涵,打造首都“以案释法”品牌,全市普法工作者要将“以案释法”广泛适用于各类普法对象,要将“以案释法”普遍适用于首都社会的各个领域,要善于利用媒体、新媒体提升影响力;全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实现“以案释法”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以案释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校准目标完善效果,使“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形成普法工作常态。

  北京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律师协会、全市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相关行业委办局负责同志、主题宣讲团队律师代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负责人及团队代表和各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工作负责人近12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