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打造“江西样板”
本报讯(记者汤瑜) 8月中旬,江西省贵溪市文坊镇村民曾某再一次坐上警车,这次是他恢复人身自由后去看失火的192亩王家源山场,并向同行的检察官承诺,一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种16280株杉木苗,恢复这里的植被。
曾某先前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被责令补植复绿,之所以能够免受牢狱之苦,是检察机关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遂向法院建议适用缓刑并要求补种树苗。
党的十八大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为服务建设美丽中国的大局,江西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风清气正保山青水秀。
曾某失火案是江西省鹰潭市检察机关运用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办理的典型案例,通过把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检察工作,以补植复绿的方式,实现打击犯罪与恢复性司法的无缝对接,确保了生态环境修复有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为保护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此前,江西一些地方生态环境的破坏令人痛心。
2014年底,江西永丰县官山林场1000多亩森林因砖厂排出的工业废气而受损。林场里,被熏死的松树令人触目惊心。
永丰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武华严重渎职,对砖厂的废气排污放松监管,最终导致林场被大气污染。永丰检察院立即对陈武华立案侦查,这是江西省首例大气污染渎职案件。
江西省资溪县,是全国生态示范区,森林覆盖率高达87%,无数野生动物在此嬉戏生长。然而在2012年,这里却进行着惨不忍睹的疯狂猎杀。
当地村民回忆说,前几年在森林深处,到处是捕猎的夹子,指头大小的树枝,一夹就断。有时还能看到倒在血泊中的野生猕猴。
更离谱的是,野生动物在餐馆、菜市场被公然叫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门店里居然有合法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种种非法行为被媒体曝光之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批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以及背后的监管失职人员被法办。
为了保护江西的“绿色名片”,2015年,江西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3人,起诉1353人。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生态工程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288人。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查办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去年,该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6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起重大案件。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措施,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司法保障。
3条保护环境便利之路
保护环境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江西生态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共护绿色。全省检察机关向国土、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共设立100余个派驻检察室或工作站,同时,为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江西省检察机关打通3条便利之路——网路、邮路和山路。
网路,是现在信息交流最频繁的渠道。江西省检察机关开通生态检察QQ举报平台、微博、微信,群众坐在家里,点击联网,就能举报身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邮路,适合在江西偏远山区上网困难的群众。如果网路不通,江西省检察机关就充分利用邮路,打通联系群众的绿色通道。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王建红表示,检察院联合邮政系统制作了一款专用信封,群众有什么情况反映,都可以将材料放在这个信封里,直接寄到检察院。这款信封在全市各个邮政网点都有摆放,信封安全、保密,而且免邮资。
在利用网路和邮路的同时,江西检察官踏上山路,深入林区,一边宣传生态保护,一边与群众交流。2015年6月,正是一次和群众的聊天,让铜鼓县检察院检察官获得重要信息,经过立案监督和依法追捕,一个盗伐珍贵树木的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7名犯罪分子全部落网。
值得一提的是,在检察机关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资溪县的森林恢复了往日的平和,不久的将来,中国虎将在资溪大觉山野化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