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法学会组织开展“判决文书制作大奖赛”
本报讯(李秀智) 由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律师协会、沈阳市律师协会、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开展的“判决文书制作大奖赛”,近日落下帷幕。
2015年底,最高法院批准了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孙长江主任主持的《裁判文书的语言、逻辑和理由》立项课题。为了实现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扎实有效地配合司法体制改革,课题组经与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律师协会、沈阳市律师协会、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在沈阳市沈河法院开展“判决文书制作大奖赛”。大奖赛旨在配合沈河区法院的司法改革,汇聚法官驾驭庭审的司法智慧,总结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经验,为课题组完成调研任务提供素材。
大奖赛组委会随机选择了一件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组织沈阳市沈河区法院43名民商事法官在法院多媒体法庭,旁听开庭审理。参赛法官根据庭审观摩对案情的把握,围绕《裁判文书的语言、逻辑和理由》的理解,参照最高法院民事判决书样式,创新制作一份判决书,提交课题组专家进行综合评分。
由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教授组成的专家组依照《判决文书制作大奖赛赋分标准》进行匿名评选,共评选一等奖一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三个,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五个,奖金各500元。奖金由课题组从最高法院课题经费中列支。获奖证书由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律协、沈阳市律协制发。
“判决文书制作大奖赛颁奖暨聘请法律咨询专家大会”近日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召开。辽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院国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曲阿翔、民六庭庭长陈林,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全国优秀律师杨兴权,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优秀律师孙长江,沈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万涛,沈阳市律师协会顾问、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杨佩正,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杨、杨明、张云鹏,沈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高小珺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全体干警,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喆(沈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加会议。
院国强宣布了获奖人员名单。法学教授刘杨、杨明、张云鹏对参赛判决书从争议焦点归纳、顺序结构比例、诉辩意见与法官说理占比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并对关于错案的标准问题、复杂案件审理思路的非唯一性与审判结论的确定、审判策略与诉讼策略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
获奖法官代表潘鸿飞作了主题为“用笔书正字,用心断公平”的发言。沈阳市中院副院长曲阿翔肯定了这次大奖赛的积极意义,认为省法学会、省市律协关注与支持裁判文书改革,有利于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赞赏大奖赛既为课题调研和司法实践提供了鲜活素材,也为律师参与司法改革提供了契机,是法律各界改革共建司法共同体的成功范例。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认为本课题由律师界主持调研,能够拓展法律从业人员对裁判文书的分析视野,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司法理论研究提供了合作平台。
颁奖仪式之后,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院长李万涛宣读了《关于聘请法律咨询专家的决定》,正式聘请了大奖赛组委会的11名学者、律师、专家为该院首批法律咨询专家,沈河区法院向首批法律咨询专家颁发证书。
法律咨询专家代表高小珺表示,“学术之树常青”,期待与法官共同开拓更广阔的研究空间,以实际行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李万涛表示,司法环境的完善、司法事业的进步和司法公正的实践需要全体法律人的共同努力,融合司法界、学术界、法律服务界三类优势司法资源,将对沈河区法院提升司法质量、化解社会矛盾和宣传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