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北郊监狱抓“三转”促公正文明执法

  本报讯(记者葛优 通讯员王兴满) 吉林省长春北郊监狱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干警狱内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在押罪犯和刑释人员的投诉率,确保监狱民警公正文明执法,为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

促进作风转变

  监狱纪委监察部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大对要害部门、重点时段、关键岗位的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协同警务督察科对狱政科、教育科、刑罚执行科、财务科等部门,对外窗口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是查看接见室干警在对罪犯家属服务过程中是否有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的现象发生。经常深入罪犯“三大”现场,了解掌握监区干警到岗到位履职情况。同时加大对监控室干警岗位履职情况监督力度,促使狱内“天眼”发挥应有的技防作用,严把“四防”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禁止公车私用规定》的要求,对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防止车轮上的隐性“四风”问题。通过强化监狱干警的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干警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发生了很大转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展示了监狱人民警察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拓宽案源渠道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监狱纪委监察部门积极开展临释前罪犯谈话活动,寻找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营造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环境。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向临释前罪犯了解狱内是否存在民警体罚虐待罪犯、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受贿索贿行为,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奖励、伙食账目、狱务公开情况,狱内是否有牢头狱霸和享受“特殊”待遇罪犯情况。

  近年来,先后对50多名服刑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到极个别干警存在违规为罪犯购物谋私利、执法简单粗暴等行为。针对反映出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室对其进行认真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轻则警告,重则撤职乃至开除,形成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

  同时对部分罪犯反映对新的《罪犯考评奖罚办法》和刑事奖励政策不理解的信访问题,责成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解释疏导,消除他们的不满情绪,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对于少数家庭经济困难刑释离监没有便服的诉求,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保证罪犯穿上新衣服走向人生新的旅途。通过此举,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干警违纪案件从年初到现在为0起,罪犯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

强化职能,理清职责,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为了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抽调干警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强化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培养和日常管理水平,从严要求和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具体做到:坚守“四有”,做“四种人”。一是心中有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贯彻落实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二是心中有民,做群众的贴心人。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开展监督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期盼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三是心中有责,做工作的务实人。把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心中有戒,做守规矩的带头人。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处处做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