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深化“法治阜康”建设活动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今年以来,新疆阜康市围绕“花儿昌吉”“山水阜康”建设目标,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平台,以“去极端化”宣传教育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法治阜康”建设活动。

  构建载体,改进方式,丰富法治教育的新内涵。按照“互联网+”的要求,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运行维护、推进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推进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及推广等项目化运作,不断拓展普法工作途径。

  阜康市司法局调动系统54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资源,围绕“一反两讲”主题,深入10个乡镇、59个中心村突出抓好《宪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和《法治约束“去极端化”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重点村(社区)、重点人群,开展双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分众式教育,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口、宗教人士、农牧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力推进“法治八进”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和发展“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及时更新、维护市“五个一”(1个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1个法治宣传教育电子大屏幕、1条法治文化街、1个法治文化园地或画廊、1个法治文化景观)、乡镇(街道)“四个一”(1个法治文化园地、1面法治文化墙、1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村(社区)“三个一”(1面法治文化墙、1个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阵地内容,因地制宜地利用城市改建、扩建,政府部门搬迁等因素,在新建公园、绿地等市民休闲纳凉场所进一步增加法治元素,从设计、制作等方面不断提高阵地质量。大力推动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拓展建筑工地围栏等宣传教育阵地,不断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和形式,使“法治阜康”建设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