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公安机关侦破传销犯罪案件933起

涉案金额41.5亿元

  本报讯(记者汤瑜) 818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犯罪成效明显,截至2016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1476起,破案933起,涉案金额41.5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传销已成为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经营”“明明商”“中绿”“亮碧思”等为幌子的聚集型传销依然严重;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涉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

  针对上述状况,全国公安机关强化警种和区域协作,创新打法,重拳出击,破获了号称“资本运作”的广西南宁“5·16”特大传销案、以“循环互助”为名的安徽宿州“NMM98”网络传销案、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的江苏新沂“天天赚诚信平台”传销案、江苏邳州“星火草原”传销案等一批重大、新型案件,对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进一步挤压其生存空间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类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群防群治,全面构筑动态化、立体化防控体系。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各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尤其针对“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信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迷惑性强、蔓延迅速、群众认识模糊、社会危害严重的现状,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持续开展警示宣传,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