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司法局:详解北京市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日,北京市政府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出台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此次通知将劳动合同纠纷以及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事项、军人军属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旨在维护经济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前,北京市已设立17家法律援助中心和8家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
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也是加强法治北京建设的要求。日前,就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北京市司法局法相关领导对通知扩大事项加以解读。
关于劳动合同相关纠纷
2009年,《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将“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又将“因工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劳动权益。
2015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中提出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2013年至2015年,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专线统计数据显示:排在咨询内容前三位的依次是劳动纠纷类、婚姻家庭纠纷类和房屋土地纠纷类。
在法律实务中,劳动类纠纷往往交织在一起,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成为大量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事故赔偿的案件的必经程序。
因此,将劳动合同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既贯彻了中央文件要求,又为法律援助机构审批该类申请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能满足越来越多的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援助需求,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关于因征地、拆迁受到损害并主张权利的事项
近几年来,法律援助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但囿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在参与重大工程过程中,仅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其他法律需要。
目前,北京正进行的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以及若干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都涉及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经济困难群众因为法律知识欠缺而与其他群众、拆迁方发生矛盾。
因此,将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可以保证法律援助除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对经济困难群众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的提供民事代理法律援助服务,能引导经济困难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也能更好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利于涉及征地、拆迁等重大工程依法有序进行,是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专业人士认为,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文“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的要求,又是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疏解非首都功能,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关于军人军属相关事项
2014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文件就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规定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条件。
2015年7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做出明确规定。
这次扩大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是国发[2014]37号文件明确要求的,主要是军人军属请求优抚待遇的;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发[2014]37号文件要求,还规定了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的军人军属范围。
北京市司法局法援处相关领导认为,通知的出台,是落实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是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必要要求,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法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