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力争更具影响力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为了促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于2014年5月成立的“内蒙古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与原“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内蒙古服务部”合署办公。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的对外法律服务机构,内设综合部、论证部、评估部、调解部。面向社会提供“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咨询”“疑难案件专家论证”“重大民商案件组团代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评估”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咨询调解”等多种法律服务。
中心成立以来,积极筹建综合专家库,现已分别建立法学专家库、法律专家库和行业专家库,吸纳自治区各行业专家200多人。中心主动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信访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对接,探索建立委托和推荐委托论证、调解、评估工作机制。
2014年以来,已向社会开展疑难法律问题免费咨询80件、委托论证15件、社会稳定评估18件、合作组团代理1件,努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高端、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目前,法学会正在积极与策略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联合成立由法学专家、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益性组织,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中国法学会已把内蒙古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作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法律服务的六大典型示范单位,上海、北京、广西、福建、甘肃等省市区法学会慕名前来学习参观。内蒙古自治区各地法学会也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
论证部受理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信访机构委托和推荐的疑难涉法涉诉咨询;受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政府信访等部门委托和推荐的以及公民个人委托的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行政及相互交叉的法律问题的论证,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第一家“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委托单位”。评估部受理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委托的重大决策的论证;受理自治区内外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编制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出具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受理企业境内外投资、贸易法律风险评估;受理各地方、行业的法治评估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效能评估。
调解部聘请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退休或退居二线的知名法官、检察官、警官,知名律师,组成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团队。受理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信访机构委托和推荐的疑难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咨询;受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政府信访等部门委托和推荐的以及公民个人委托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纠纷的调解、行政纠纷的协调、执行纠纷的和解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