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强化党内问责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条例》),规范和强化党内问责工作,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保证。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书记署名文章、中央通知和《条例》原文,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和内容、问责方式和程序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党中央颁布《条例》,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各级检察机关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六种问责情形作为负面清单和必须坚守的底线,严肃查处“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始终保持自身反腐败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强化督促检查,严肃开展问责,对腐败问题严重、违法行使检察权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