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学会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
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全省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后,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精心谋划,扎实工作,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本报讯(记者李相东 口彭胜利) 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全省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后,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及时向市委汇报会议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把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法治佳木斯建设总体布局,强力推进。
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县级法学会是推动法治实践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此,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精心谋划,扎实工作,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到今年5月底,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两级法学会机关专编专职干部6名;全市现有团体会员88个,个人会员由原来的400多人发展到1543人。
佳木斯市委书记王爱文在市委82次常委会上,对加强法学会建设,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用,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了专题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臣兼任法治佳木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法学会会长,发挥身兼多个“一把手”的优势,把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指导市法学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工作要点》和《三年工作规划》,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对县级法学会建设提出了定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路径,下发具体指导意见和参考程序,给出“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组织框架,夯实责任分工,统一操作流程,为全市推开县级法学会成立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充分发挥统领、指导、协调、督促作用,采取多种办法抓落实。围绕县级法学会建设,市委政法委以文件形式制发了《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县级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工作步骤、阶段工作目标,每个阶段都有时间节点要求,操作起来有目标,有依据,有抓手。
佳木斯市委政法委把“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全年政法工作重点,纳入目标考评之中,分解任务,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与综治维稳、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增强了各县区政法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开展基层法律服务
在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同时,佳木斯市委政法委积极探索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为主的工作新模式,为法治佳木斯建设、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发挥职能作用。
针对佳木斯市涉法涉诉上访多是越级访的特点,佳木斯法学会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平息化解,去年化解8起疑难越级访案件,收到良好效果。市、县两级法学会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本着“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找准工作定位。在学习兄弟市地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市、县两级法学会逐级设立“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社区(乡镇)法律服务站和村屯法律服务点。做到“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流程、统一台账”,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经过一个阶段的试点工作,全市74个社区和63个乡镇全部设立“法律服务站”,全市910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服务点”,实现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佳木斯市整合社会法律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增强法律服务力量。在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有20名律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在法律服务站、点服务团队的组成人员有社区主任、律师、司法所所长、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包片民警、村书记、村治保主任和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公安以及法律志愿者。法律服务团队保持民间性、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真正为矛盾纠纷双方提供一个说理释惑的第三方平台。
针对疑难法律问题,佳木斯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根据问题涉及的专业领域协调专家,举行现场听证会,集中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整合了社会资源,让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得到一条龙式”服务、“一站式”解决。
良好的工作成果要靠有效的机制作保障。在“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运转过程中,佳木斯市法学会采取“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办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佳木斯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为业务指导部门,负责网络求助问题的收集、分流、反馈,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解答工作。各县区法律服务中心对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站对法律服务点分别实行日常管理、全面考核。法律服务的方式有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网上服务和预约服务四种。“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后,法律服务渠道畅通,处理矛盾纠纷形成合力,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些疑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佳木斯县(市)区法学会能在短时间内全部顺利成立,并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主要是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根本保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亲力亲为具体抓,各县(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下一心、狠抓落实,形成了强劲的领导力度。
佳木斯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赢得佳木斯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书记和市长都作出批示,专门拨款10万元,用于成立之初的各项建设和工作运转经费,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