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获评2011年-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本报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民主与法制时报历来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六五”普法以来,本报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尤其是2014年起,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和《民主与法制》社党委的部署,民主与法制时报开辟《普法周刊》,在人员物力紧张的条件下,调配编辑和记者专职负责。自20141月起,《普法周刊》保持每期头版、看法、说法、学法四个版的内容,刊登稿件3200余篇。刊登的稿件不仅涉及最新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一些社会热点事件的法治观点,更有来自法院和检察院的典型案件解读,以及奉献在普法一线的法治人物。

  2015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本报进一步探索尝试法治宣传工作的新思路,将《普法周刊》与《法学院》予以结合,交替刊发,使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互为补充,让法治理念更为深入人心,打造出自己的特色品牌,塑造出“让法治成为信仰,让学法成为时尚”的氛围,赢得广大读者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