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哭穷“老赖”买车被处罚款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时婷婷 朱来宽) 江苏省宿迁市有一“老赖”,拒不执行不说,还在与法院谈话期间,让妻子转移财产。74日,记者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老赖”被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依法拘留、罚款1万元后,主动向执行法警认错并缴纳了罚款。

  201510月,刘某在张某经营的家庭木器加工厂从事木器加工工作期间,不慎左手中、环、小三个手指被张某锯伤,后被送医院救治住院治疗16天,张某支付了刘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后,拒绝对刘某的其他赔偿。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刘某遂将张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16310日前给付刘某赔偿款2万元,余款刘某自愿放弃。逾期,张某并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刘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其后,此案虽经法院多次执行,被执行人张某均以逃避等手段拒不履行。

  627日中午,执行法警在执行该案时将张某传唤至法院,但张某到法院后仍然百般狡辩,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且拒不申报财产和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在对其实施拘留移交拘留所时,张某提出拘留时间太长,需要告知家人处理家中事务。获得执行法警同意后,张某连忙慌张地打电话通知其妻子,并悄声地与其妻做了一番交待,让她赶紧将其中午开到法院的面包车开走,并嘱咐其妻小心别让法院发现,否则车子会被法院扣押。殊不知,张某的通话被执行法警听得一清二楚。正当张某暗自高兴的时候,执行法警立即上前询问,经再三释法明理,张某承认自己在睢宁县沙集镇开办一个家具厂,因为3年前欠银行贷款,被列入黑名单办不到营业执照,都是通过淘宝网向外销售的,为了方便经营就花钱买了一辆新面包车。

  经法院执行人员查实,被执行人张某居然在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同时,还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了一辆面包车。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在法院执行期间购买面包车,其情节恶劣,决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执行法警在对张某实施拘留后,回到法院对张某所有的车辆进行扣押时,张某的家人已带着2万元现金交到法院,至此,该案件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