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王博)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吴忠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忠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吉贺,利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樊华峰等人出席会议。
会上,哈莹充分肯定了利通区法学会的工作,并就如何做好法学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真正把法学会办成会员之家,不断加强自身的吸引力、影响力;二要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导向问题,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成立法学会党组,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张吉贺强调了正确认识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法学会建设,有利于引导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应用研究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法律实践应用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好法学会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要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强化法学会自身建设。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推动法学会现实建设发展。
樊华峰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力争把区法学会建成一流法学会。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利通区法学会理事会理事选举(草案)》,与会代表对《利通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草案)》进行表决,随后工作人员宣读新当选的利通区法学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议结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等人,在利通区委副书记樊华峰的陪同下,深入吴忠市利通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东塔寺司法所、人民法院视察,并做出法务工作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