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新规7月1日实施

未经准入的境外粮食不得进入中国市场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透露,将于201671日正式施行的《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未经准入的境外粮食不得进入中国市场,只有经过风险分析并由输出国官方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粮食方可输往中国。 

  200112月,国家质检总局曾制定发布实施《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随着贸易形势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别是随着进口粮食突破亿吨,进口粮食中截获大量检疫性有害生物,不断发现种衣剂污染、真菌毒素、未批准转基因等安全卫生问题。

  为及时总结近年来中国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实践与经验,巩固中国粮食检验检疫国际多边、双边合作交流成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针对进境粮食流程长、环节多、风险高的特点,将进境前检疫准入、检疫许可,进境时指定口岸、现场查验、实验室检验检测,进境后定点加工、疫情监测作为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重点,建立了全流程的风险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