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速裁程序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本报讯(□池泽梅 通讯员 卢晓珊) 为促进理论界与实践部门对接,探讨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实践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618日,广州市法学会、新成立的广州市法学会刑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刑事速裁程序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邀请了30多名法学理论界、实务界知名专家学者到会并围绕“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从2014627日起,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包括广州在内的18个城市开展。试点近两年以来,在全国其他试点城市中,广州11个区级法院在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方面取得了领先成绩,特别是越秀区法院审理的速裁案件总量在广州各基层法院中居首位,该院还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有关问题的调研》。

  研讨会上,法学、法律专家对越秀区法院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也对当前全国18个试点城市刑事速裁程序存在的总体问题进行了质疑和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提出,现在的设计是庭上律师不在场,不组成合议庭,那么被告人受到胁迫怎么办?能否实现同案同判?退赔退赃之后出现上访上诉如何解决?陈瑞华认为,被告人作为弱势方,没有阅卷权,面对强大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如果要保证认罪的自愿性、明知性和基本事实的合法性,保证庭审最低限度的公正,应当允许被告人律师在场。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所教授顾永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等专家也对刑事速裁程序存在的问题,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辩护制度、诉讼程序、证明标准、量刑均衡、被告人权益保障等提出了异议。

  顾永忠教授认为,从当前我国试点城市的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情况看,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启动审前程序,只是审判时间比简易程序短了几分钟,简易程序加独任法官进行速裁,而一审终审制不是充分保障辩护权的诉讼制度。熊秋红教授认为,当前我国刑事速裁程序运行实践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把效率放在了第一位,而不是把公正放在第一,这值得制度顶层设计者反思。在她看来,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包括两方面:一是公正,二是真相,公正是现代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而效率则是重要价值。两者的关系应当定位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 不能强调过程的公正而忽视了结果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