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十起破产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10起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典型案例。此次通报希望通过案例的发布彰显破产审判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而引导社会全面、正确认识和适用破产法律制度。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临萍介绍,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防止新的产能过剩。而《企业破产法》作为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法律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破产重整案件,也有破产清算案件,还包括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向清算程序转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案件。

  这些案例的审理中分别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法院慎重行使强制批准权、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重整、依法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临萍认为,通过总结这些规则和做法,既对完善破产案件审理的常态化机制、正确实施《企业破产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结构调整积累了丰富经验,更为清理和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