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召开“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专题研讨会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近日,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在眉山市召开“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专题研讨会。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学锋,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四川大法学院教授魏东、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稷尧、四川省社科院法研所所长韩旭、四川大法学院教授张斌、四川省律协刑辩委员会主任袁志,四川省内部分法官、检察官,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等特邀代表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四川高院刑一庭庭长袁彩君主持。

  会议抓住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契机,立足于广大会员单位刑事诉讼司法实践资源优势,首次尝试跨学科研究,围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的“公诉案件庭审功能实证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为基础,讨论了当前刑事庭审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以及庭审实质化的实现路径,并对控辩功能发挥、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12个问题做专题研讨。

  熊焱肯定了本次专题研讨会将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相互促进。熊焱说,这次会议是刑法学研究会创新工作机制的成功实践,取得了检视前期课题研究成果、明确后续工作重点、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良好效果。

  熊焱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须牢固树立庭审中心理念,要围绕庭审实质化实现路径,着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和推进司法实践深度。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走应用型道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庭审功能,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控辩力量不对等、证人出庭率低、排除非法证据程序虚化、庭审“走过场”等问题。理论研究要知难而上,敢碰新问题,敢啃“硬骨头”。二要整合研究资源,提升研究水平。庭审实质化改革,理论难点多,实务战线长,各专家、学者、律师及公、检、法要跨界别、跨单位凝心聚力,共同协作,将四川省庭审实质化研究水平推向新高度。三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成果转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研究,要挖掘司法审判资源,用好数据、表格、案例等实证分析方法,突出专业性和实效性。相关司法改革试点单位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重视理论研究成果并逐步转化为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的制度、规范。最后,熊焱号召,刑法学研究会各位同仁、课题组各位成员以这次专题研讨会为契机,抓住“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机遇,多作研究,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多作贡献。

  会议听取了“公诉案件庭审功能实证研究”12个子课题组研究成果介绍,魏东教授、韩旭教授、唐稷尧教授、王宗旗主任、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何良彬专委等与会代表围绕课题内容、结构、研究方法、撰写要点等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强调了2016年省刑法学会优秀论文评选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