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召开第一次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
本报讯(新法宣) 日前,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法学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乌苏市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及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选出了乌苏法学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等人选,为法学会履职并开展新时期法学研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乌苏市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政法委书记徐亚民当选为第一届乌苏市法学会会长。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哈再孜·阿西坎宣读了《关于成立乌苏市法学会的通知》“乌党编[2016]3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高建国宣读了《中国法学会章程》,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生彦介绍筹备工作情况。会上明确了法学会的职责任务和定位。
徐亚民在会上表示,乌苏市法学会要结合法治实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道路,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工作实践,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好、落实好各项工作。法学会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对当地热点难点和社情舆情进行研判,加强法制宣传和参与普法活动,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去极端化”、用好“五把钥匙”、打击暴恐犯罪活动等积极开展探讨和研究。运用法律思维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积极参与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乌苏市法治建设进程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信访听证、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2016年作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年”,乌苏市法学会的成立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乌苏民主法治建设朝着科学化、专业化方向前进了一大步,将对塔城地区其他县(市)法学会建设起到引领、示范和促进作用。年内塔城地区其余6县(市)争取全部成立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