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检察机关批捕“5·18”伤医案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邵东“5·18”伤医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5月18日,邵东县杨桥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5名伤者被送至邵东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住院部就诊。3名犯罪嫌疑人系伤者家属,因治疗问题与医生王俊发生争执,辱骂并用拳头殴打王俊,致其口部和鼻部血流不止,倒地不起,经市县政府和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最高检要求湖南省检察机关迅速了解案情及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主动介入案件侦查并启动案件督办程序。
据湖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5·18”伤医案发生后,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三级检察机关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邵东县检察院在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该案,于5月18日20时参加了邵东县公安局召开的案情通报会,并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取证意见。5月19日,邵东县公安局将该案提请邵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邵东县检察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同时向公安机关出具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详细列明需要继续侦查取证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