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发到广州市法学会调研“两户”去留问题

为民法总则研究制定提供参考

 

  本报讯(记者张丽娥 通讯员王耀波) 日前,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广州市法学会主持召开“民法总则中‘两户’存留问题”调研座谈会。会议围绕“民法总则中‘两户’存留问题”展开。“两户”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我国《民法通则》仅承认了公民(自然人) 和法人两类民事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则放置于公民(自然人)的标题下。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部分学者建议《民法典》民法总则中摒弃“两户”概念。民法总则中是否存留“两户”,关系到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

  来自广州市政府研究室、市法院、农业局、工商联、工商局、经联社等单位的相关人员20余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发言。

  各与会人员围绕主题展开了交流和讨论。赞成保留“两户”的一方认为,“两户”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必然产物,商事登记和市场监管等制度尚不完善,“两户”在工商管理、法律救济上有其特殊性,民法总则中不宜马上取消“两户”。这样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政策恒定,有利于民心民意。赞成取消“两户”的一方认为,“两户”的法律概念界定不清晰,与市场经济理论相冲突,“两户”的存在不利于公平竞争,取消之后可以与当前世界通行的企业法律制度接轨。

  梁伟发对各参会人员提出的建议给予充分肯定。梁伟发指出,广东省的“两户”问题较突出,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很宝贵,各方要完善建议中提到的事实和数据,汇总后以书面方式向中国法学会反馈,为民法总则的研究制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