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立案数量同比增长近三成

立案登记制实行一年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周年回顾与展望座谈会”。座谈会透露,我国法院去年5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截至今年331日共登记立案1420余万件,同比增长28.4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座谈会上表示,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司法对诉权的保障更加彻底,司法民主进一步显现,司法运行更加阳光,司法机制更加完善,“一定意义上说,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诉权行使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介绍,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至今年331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民事案件增长25.40%,行政案件增长60.97%,刑事自诉案件增长58.01%。从各地区情况看,登记立案数量同比增幅超过40%的地区有6个,其中增幅最大的是陕西法院。增幅在30%40%之间的地区有12个,20%30%之间的地区有7个。

  姜启波表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不少当事人拒绝选择诉前调解,多元化解机制难以全面落实,诉前化解空间不断压缩。此外,改革后恶意诉讼现象在各地存在且有上升趋势,消耗大量司法资源,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景汉朝提出,各级法院要坚定实行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相关规定,对于干扰登记立案工作的要如实记录、全程留痕。要严格依法立案,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好的诉讼服务。要拓宽多元化解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诉求。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服务改革发展。要加大惩治力度,有效维护正常诉讼秩序。要切实加强立案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