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两次转卖抵押货车
车主维权18年无果
18年前,甘肃天水的矿车司机寇元生,因为和合伙做生意的朋友发生债务纠纷,被合伙人告上法庭,因无法及时偿还债务,他的大货车作为抵押物被天水麦积区法院扣押。但一周后当他还清债款去取车时,却被告知自己的车已经被拍卖了。为了此事,寇元生已经奔波了18年,至今也没有追回自己的货车。
3月22日,记者赶往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一位政治科的王姓副科长提出要求,让记者必须去区委宣传部报到后才能接受采访。经一番周折,3月25日中午11点记者终于见到了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霍雪峰,但他对于记者的提问,一概不作回答,只是记录,说回头再给回复。
法院通知车主货车被拍卖
原告并未收到执行款
1997年7月7日,寇元生和赵某合伙做生意发生债务纠纷,被原天水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判决寇元生向赵某支付人民币2749.1元,当时寇元生因为母亲生病用钱没来得及还债。1998年4月7日,法院执行扣押了他营运的东风牌大货车。在矿车被扣押之后一周,寇元生就凑齐了执行款准备还债,可到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却被告知,为偿还当事人债款,车辆已经被拍卖。
寇元生告诉记者:“法院说执行款不用交了,车已经交由拍卖行拍卖,拍卖行把车卖了钱还了,剩下的就是你自己的。”
就这样,一等就是一年,当他与原告碰面后,才知道,原告也没拿到钱,随后两人一起去法院讨说法,却又被告知车没有卖,只要交执行款,车就能拿回来。
货车被用坏发动机
随后,寇元生交了执行款,法院将款项转给了原告赵某。寇元生便拿着法院的证明去提车。
“到了停车场,我被停车场的保安拦住,要求交停车费,在问询中我得知,车辆在被扣押期间,也没闲着。拍卖公司保安说你要交3600元钱,因为每天法院都雇人来拉矿石,他们每天三更半夜起来都要开门,所以你要交这个钱。”寇元生恍然大悟,法院原本是要拍卖车辆还债,一年多都没结果,原来是将它拉矿石挣钱!
寇元生查看自己的车辆发现,发动机已经被用坏。当他去找麦积法院时,法院答应赔他一个新发动机。可又过了不久,当寇元生再次找法院时,却被告知,车已经被卖掉了。
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
车辆一年多的时间遭遇两次变卖,寇元生为此走上了一条长达18年的维权路。
期间,寇元生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直至2010年5月,麦积区人民法院才承认错误,寇元生告诉记者,2013年麦积区人民法院同意给他补助20万,但他认为,这样的赔偿没有任何依据,而自己的营运车辆被扣,应该按照每天损失的营运费来赔偿。
寇元生说:“我的车是1991年从湖北东风汽车厂购来的,报废年限是15年,在寿命范围之内的营运费给我赔了就行,而这20万有什么根据?”
3月28日,就此事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书记侯正兴称,当年原北道区人民法院办理该案件的时候,办案程序确实存在瑕疵,由于该案办理时间久远,2013年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曾经提出过协商赔偿。
“当时法院按照相关政策,以司法救助的形式提出支付20万,但没有达成协商一致。现在由于政策发生变化,解决这个陈年旧案的办法只有一个,此案按照普通信访案件的方式,协调麦积区人民法院和寇元生本人尽快启动信访案件法律程序,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侯正兴说道。
3月30日,记者接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的回复,对于当事人反映的情况,麦积区法院一概否认,称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子虚乌有,纯属无理取闹。他们当时只是将寇元生车辆扣押并委托天水市拍卖行北道分行进行拍卖,期间车辆由拍卖行控制和管理,并无拉运矿石、更换发动机等情况,对于寇元生在信访期间提出的赔偿问题,仅是寇元生的信访要求。对于其他相关问题,麦积区法院并没有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