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高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库车县召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全疆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讨论交流和安排部署。
据悉,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包括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自治区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重点内容。
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各试点法院将严格落实中央确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和相关政策,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区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和数量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核定,各分院、中院根据自治区高院核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和数量,可结合各地实际,本着向基础倾斜的原则,具体测算本级法院和辖区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报自治区高院审批后实施。全区法院在员额法官选任中坚持好中选优,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办案能力、双语水平、从业经历等条件,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入额考试将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阅卷评分、统一反馈考试成绩。同时,自治区组建由各方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对入额法官进行专业审核把关。
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遵循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规律,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落实审判责任为关键,以有效地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形成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赋予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